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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之教育规划

政府文件 发表于: 2009-04-09 00:00 点击: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对区域发展的一个科学规划,其精神实质是:“科学发展,先行先试”。

  其中,《纲要》对珠三角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与要求进行了中长期的定位与规划,涵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教育培训、教育改革、教育开放、教育一体化等方面的内容。《纲要》第九部分对此作了集中阐述,第一、四、六、七、十一等5个部分也作了重要论述。这不仅是珠三角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而且是广东编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性文件,对广东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于教育发展情况

  《纲要》概述了珠三角地区改革开放30年来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其面临的挑战。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纲要》第一部分“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之一“30年改革发展的成就”。

  ●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公共服务水平和文化软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纲要》第一部分“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之二“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关于教育均等化

  《纲要》提出要按照公共服务一体化要求,促进包括教育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统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

  ——《纲要》第六部分“统筹城乡发展”之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把农村教师准入关,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提高农村教育师资水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同上。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同上。

  ●加强城市对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的对口支援。

  ——《纲要》第六部分“统筹城乡发展”之四“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

  ●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协作,推进区域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纲要》第七部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之四“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关于教育发展定位

  《纲要》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让人民“学有所教”。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做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打造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一“优先发展教育”。

  ●优先发展教育。

  ——同上。

   

  关于基础教育结构

  《纲要》提出要“优化基础教育结构”,重点提及义务教育办学资源配置、教育普及水平、职业教育等内容。

  ●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办学资源,逐步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一“优先发展教育”。

  ●从实际情况出发,由地方财政统筹考虑,逐步实现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同上。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率先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推进校企合作,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面向更大区域配置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同上。

   

  关于高等教育

  《纲要》提出要改革高等教育,放宽高校办学自主权,“以新的思维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上水平”。

  ●支持企业与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纲要》第四部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之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与珠江三角洲地区联合,组建100个左右省部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纲要》第四部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之四“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

  ●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显著提升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一“优先发展教育”。

  ●以新的思维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上水平。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放宽与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鼓励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的智力引进和人才培养合作,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支持力度,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

  ——同上。

   

  关于教育综合改革

  《纲要》提出珠三角地区要“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在教育改革中“先行先试”。

  ●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制定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率先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改革应试教育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寻符合人类文明成果传承规律的教育方式。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推进高等学校治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一“优先发展教育”。

   

  关于教育培训

  《纲要》重视教育培训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规划。

  ●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训。

  ——《纲要》第六部分“统筹城乡发展”之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同上。

  ●强化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成为全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创业培训,构建全国性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同上。

   

  关于教育开放

  《纲要》提出珠三角地区的教育要加大开放合作力度。

  ●(粤港澳)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纲要》第十一部分“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之二“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

  ●鼓励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港澳人员到内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推动专业技能人才培训的合作。

  ——同上。

  ●加强与台湾在经贸、高新技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领域合作。

  ——《纲要》第十一部分“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之三“提升对台经贸合作水平”。

  ●鼓励开办台商子弟学校。

  ——同上。

  ●支持与新加坡等东盟先进国家加强经济、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

  ——《纲要》第十一部分“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之五“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

其他

  ●(广州)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纲要》第七部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之一“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模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纲要》第九部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之五“建设和谐文化”。

  ●建设学习型社会,形成热爱学习、崇尚知识的良好氛围。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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