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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校学生实践实习;广东今年将启动立法

羊城晚报 发表于: 2009-04-09 00:00 点击:
        2009年4月1日召开的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透露,广东将对高校学生实践实习立法,相关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今年启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表示,今年立法计划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22件,继续安排审议的4件,新安排项目18件。其中,抓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立法是重点之一。社会领域立法方面,今年将重点抓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立法,通过立法促进和保障就业。广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改)、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修订)、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等也纳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高校学生实践实习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也是今年社会领域立法的重点。

  今年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机电学院院长李玉忠提出了《关于对“ 高校学生实践实习立法”的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批示指出:“尤其是职校、技术学校的实践、实习更应得到支持。”谢强华说,高校学生实践实习涉及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就业能力,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就业结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将抓紧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对策。谢强华表示,今年将在创新法规多元起草机制方面作出新的探索。高校学生实践实习立法,可以考虑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助配合进行起草,以打破过去由单个部门起草的单一模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立法,可以考虑由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会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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