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获利?好事?坏事?高校“卖”学生该不该?
事实:
两年前“卖”学生已出现
2003年12月30日,广州大学在2003毕业生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出台了一项新的针对大学生毕业安置所设的个人奖励措施,即在对学校下属8个学院、14个系进行大学生就业工作达标奖、先进集体奖颁发的同时,还对该校8名授课老师颁发了“个人特殊贡献奖”的奖励。这8名授课老师就是因为在课余利用自有资源,成功帮助毕业生找到了工作而额外受到奖励的。
据了解,在这次表彰会上,共有50多名获奖老师拿到了近10万元的奖金。其中,该校土木工程系拿到个人最高奖励的一个老师,因其共为15位应届毕业生找到了工作,一次性拿到了7500元的个人奖金。这在广州大学历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广州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的高佩馨处长介绍,为消化大学生就业压力,早在2003年初,学校就已酝酿了一个激励计划,将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老师的个人奖金挂钩,设立了“个人特殊贡献奖”和“先进集体奖”。前者规定凡教师依靠个人关系或其它方式,使至少5人以上的大学生成功就业、或与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的,可获得500-600元不等的奖励;后者则是针对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的各院系设立的集体奖,规定凡达到标准的,按推销出去的学生总数对团体予以奖励,每推销一名就业学生可获得10元钱奖励,另外还可获得团队奖金1000元。
记者通过调查得知,像此类“卖”学生的奖励措施,其实早在两年前,广州部分高校中就已经开始出现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老师表示,这种奖励学校很早就有,只不过一直处于隐性状态,做而不宣;目前该校老师只要凭用人单位证明、学生就职认定表格就可以向学校申请奖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也早在2001年就已实行了类似政策。
背景:
大学生就业压力格外沉重
高校出台这一奖励性政策的大背景,显然是越来越艰难的大学生就业形势。
随着2004年的开始,广州各大高校又要开始为成千上万名待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头痛了。由于今年仍是1999年全国大学扩招以来本科生毕业的高峰年,就业压力显得格外沉重。
据教育部门统计,今年全国共有212万大学生毕业,其中广东有11.23万名大学生毕业,比上年增加5万人。另外到目前为止广东还约有3.8万往届毕业生没找到工作,有人预测,今年广东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大约会有接近7万人无法就业。
在广州各大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纷纷对记者表示:安排毕业生就业是目前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暨南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处负责人介绍,到目前为止,学校已向社会各用人单位发出了1000多条生源信息,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广州大学在安排毕业生就业工作上,基本上是“全员发动”,从学院、系、班、到个人,层层落实责任。也有老师表示,因为学校的就业率越来越直接地与学校的生源挂起钩来,所以,大学为了招到更多的学生,也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提高自己的毕业生的就业率。这也是广州大学等高校开始用金钱作杠杆来为学生找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争议: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中,大学本来就拥有推荐学生就业的义务,老师也应该尽力帮助学生就业。如今,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用金钱来鼓励老师,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引起了各方的争议。
声音一:
能帮学生就业就是好事
作为第一个向社会公开鼓励“卖”学生的学校,广州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显然对这一新举措充满了信心。该处负责人认为,这一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帮助毕业生就业安置的积极性,“让高校原有的奉献精神得到了实物化,得到了鼓励”。据介绍,该校今年有5885名应届生即将参加就业,经多方努力,目前本部本科生的就业率已达98·53%,在全省高校就业率排名中占第四;专科生师范生的就业率更是达到了100%。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的李玉平老师表示,学校每年都会有老师帮助学生找工作的事出现,平时学校对这些有贡献的个人往往只是象征性地发点加班费,或者仅在校内张榜表扬。比如2000年之前,IT业还不热的时候,暨大电子系的毕业生都能100%就业,就主要是靠老师找关系介绍或帮带的。如果不是受资金限制,像其它学校那样公开奖励,让别人的工作得到肯定,又有利于学生就业,其实也挺好的。暨大新闻系毕业的陈生更是直言不讳:“卖”学生也无所谓,关键是学生得到了最大实惠,能找到工作比什么都强。
声音二:
“卖”学生措施漏洞太多
其女友是广州某高校老师的市民侯军(化名),对目前高校鼓励老师通过“卖”学生而获得奖励的做法大为不解,认为这一举措有诸多不妥。首先高校包括教师在内有义务帮助学生推荐就业,不应该将一种义务关系转化为经济利益关系,这从师德上讲,会有损师德,鼓励这种行为,会将师生关系、校内校外关系搞乱、搞暧昧;二是,学校将原本用于培养学生、改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建设的教育经费拿来奖励就业,会不会有挪有资金、违反教育经费使用的有关政策的嫌疑,至少可以认为这笔钱用的方向不对,不合理。三是,如果有人钻这个措施的空子,专门以推荐学生就业为名,与社会上其它公司勾结,以赚取奖金,或采取其它手段,如先跟学生签两个月的试用合同,拿到学校奖励后再炒掉学生,从而借这个校内举措捞钱,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华南师范大学的卢老师在听到这一激励举措后不禁脱口而出:“这样会不会产生教育黑洞,恐怕会猫腻太多吧?”他觉得广州高校在推出新举措时,显然对其有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准备不足。
声音三:
新生事物,不好评说
中山大学中文系欧阳光教授对高校出台这样的“卖”学生举措感到很惊奇,他说,由于相对而言中大毕业生就业压力没有那么大,目前学校、系里都还没听说会出台这样的提议。至于老师帮学生推荐就业的事情,在大学校园里是久已有之的,老师也主要是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去利用个人关系帮学生的,毕竟老师的信息来源、个人资源等方面都有优势,但收费似乎不太合适。不过,这几年社会发展很快,出现了很多新生事物,对这种做法一时还不好评说。
有研究高等教育制度的学者则表示,在国外,大学生就业一般而言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学校只帮忙培训技能,提高素养,真正找工作还得完全靠学生自己。而在国内,之所以学校不得不拼命为学生找工作,一方面是争取生源,另一方面,也与长期以来国家包办大学教育、甚至包办大学生的工作的历史有关。于是,迄今还有人认为,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就应该找国家或者找学校。其实,学校仍然承载了许多它不该承载的功能。
已实施“卖”学生奖励措施两年多的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一工作人员称,学校老师帮学生找单位洽谈、推荐,以前出差费住宿费往往都报销不了,只有推介成功了,才有业务费可拿。所以,学校对帮助毕业生就业有贡献的老师进行奖励,对提高学校就业率、以及教师待遇本身是有好处的,但万一个别老师门路广,关系多,真钻了学校制度的空子,那也没有办法。
政府声音:
总体衡量是好事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的王创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高校目前采取的这种激励举措,两年前就已有学校在摸索运作了。在高校面临如此巨大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面前,从总体来看,这个措施是好事。
王科长认为,解决学生就业问题,是各高校的关键问题,也是龙头问题。这种激励措施首先会直接调动高校教职员工帮助学生就业的积极性,学生就业率高了,学校声誉也相应提高,何况是人家高校自个掏腰包来进行奖励。至于这种措施有无漏洞,他觉得不应该夸大这种可能。其次从高校角度来看,这种措施也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目的是把高校所培养的特殊产品——学生推销出去,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这种营销手段,就应该是合法的,应该可以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