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地区的部分高校由于毕业生偿还助学金贷款的违约率超过20%,银行已经暂停发放助学金贷款。其他部分省、市,也有高校遭遇类似的困境(相关报道见本报4月25日二版)。如西南某省,2003年年末毕业后的违约率为13.5%。因此,广东等地银行的行动,很可能在全国起到一个“示范”作用。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也许会面临新的危机。
据说银行的理由是有些学生缺乏诚信,欠债不还。但是,停发助学金贷款是更大的失信。这意味着一个没有作错任何事情的人会因为其他人的过失而遭到惩罚。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进大学的门,我们的社会就告诉他:“因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是个骗子,所以你也可能是个骗子。我们对你没有半点信任!”难道一个社会可以这样既对一个人没有任何信任,同时又要求这个人有诚信吗?
诚信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还是一种社会体制的自我显现。一个诚信的社会,会奖励诚信的行为,惩罚不诚信的行为。这样人们才会珍惜自己的信誉。可是,我们一方面悲叹没有诚信,一方面不给那些刚刚懂事的孩子任何建立个人诚信的机会。这样下去,大家岂不都会变得玩世不恭?我们还能到哪里找诚信?
其实,停发贷款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几所学校20%上下的毕业生有了还贷违约的问题。大部分学生还是诚而有信的。去年华南师范大学、湛江师范学院等高校的毕业生还贷率达到100%。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大部分都就职于教育行业,一个教师的起薪相当有限。但这些人尚能如期偿还贷款,可见我们大学生的诚信并不算低。
面临还贷违约的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检讨的,恐怕主要还是贷款条件是否过于苛刻。比如上文提到的西南某省的大学生,2003年才毕业,现在就有13.5%的人被算入违约之列。似乎是一毕业马上就去催账。据了解,毕业后就业困难、境遇不佳,是还贷违约的第一个原因。因此,发放助学金贷款,要充分估计到学生毕业后可能遇到的困难。
我们不妨看看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
最近英国首相布莱尔的高等教育改革方案,有四项核心内容:
第一,学生在学期间不支付学费,毕业后找到工作,才开始支付教育贷款。保证一文不名的学子能上大学。
第二,毕业后工资挣到22000美元以上的水平,才开始偿还贷款。而还教育贷款,算作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你工资达到一定水平后,即使不还贷款,这笔钱通过付税也是要缴的,还不还贷款对你的收入几乎没有影响。
第三,清偿贷款,没有利息。而且每年清偿的份额,不超过年收入的9%。你挣得越少,还的越少。
第四,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免高达1/3的学费。在每年以收入9%以内的份额清偿贷款的条件下,一般学生毕业后13年才能够清偿全部贷款。如果毕业后收入低,贷款就长时期内无法还清。所以,法律规定,按这样的比率25年还无法清偿贷款,25年后应付的份额将全部免除。
美国高等教育是发达国家中最依赖市场机制的,教育费用也最昂贵,但即使在这种市场竞争中,哈佛大学最近宣布免除家庭收入低于4万美元的学生的全部学费。来自收入在4万至6万美元之间的家庭的学生,则只缴2250美元的学费,占其家庭收入的1/20以下。马里兰大学则决定给那些来自21000美元以下收入家庭的学生足够的奖学金,以代替他们的贷款。其他一些大学也纷纷效法。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贷款减免计划。比如,高中的科学老师,教满5年,政府免除其1万美元的教育贷款。在布什政府的新计划下,许多教师的教育贷款将最高可以免除17500美元。类似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贷款减免计划也很多。
为了鼓励毕业生服务社会,一些制造富翁的学府,如法学院、商学院,都对毕业后从事低薪工作的学生减免贷款。美国一流的法学院,读下来常常欠债十几万美元,这不过相当于一个毕业生的起薪。但是,如果你放弃这样的优遇,甘愿拿3万多的年薪给穷人当律师,贷款全部免除。纽约大学为此一年免掉250万美元。
这些贷款减免计划的费用,最终要由联邦政府、州政府以及大学来承担。银行只是经营而已。所以,助学金贷款不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而是运用市场机制来管理政府和社会对教育的投资。
我们的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对贫困家庭的子弟在教育上进行扶助。政府和社会应该有所作为。
《中国教育报》2004年4月28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