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院士无须东家点头欢迎厨师但要身怀绝技
广州出台系列措施放宽人才引进渠道和领域,中专学历人才也可落户
本报讯 今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可以落户广州;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有单位接收的,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留学生,可以进入广州市的事业单位;有着高水平专利的人才,其配偶及子女可随迁入穗。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该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已于本月初开始试行。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渠道和领域大大拓宽。
中专学历人才可落户
《意见》明确,不仅是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人才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也可以批准落户广州。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之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才,无论是单身人士或已婚人员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并有单位接收、能够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都可以批准引进。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并有高级职业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才同样可以落户。
外国留学生可进事业单位
《意见》规定,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及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留学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留学生,只要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并有单位接收的,都可以进入广州事业单位。
专利人才可阖家迁入
《意见》规定,七类人员本人自愿并有单位接收和能够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可以批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引进;若其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可以批准单方引进,而且这些人员引进时不一定需要其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
中医、厨师均可引进
《意见》不仅仅是停留在大学生等人士的引进上,投资者及营销人员,甚至是厨师等行业佼佼者皆属广州可引进人才之列。
《意见》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才,本人自愿并能够提供计划生育等相关证明,可以批准引进:
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创办企业,累计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和聘用本市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员工100人,本人连续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3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本人在穗创业经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发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经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并连续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两年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本人在穗连续从事市场营销、农业科技等行业工作3年以上,并在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人才。
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本人连续从事传统中医、文化艺术、烹饪厨艺、雕刻等行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行业公认的特色技艺、社会效益和影响较大的人才。这种人才的认定将由市人事局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