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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论

省教育厅全面部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发表于: 2004-06-26 00:00 点击:
 
 

    2004年6月23日,省教育厅在广州召开全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全面动员和部署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省各普通高校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和人事处处长共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泰岭同志,分别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教育强省的高度,阐述了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全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会议期间,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五邑大学和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介绍了近年来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与会同志还就会议提交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会议提出,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方针,实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高等学校人员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理顺人事管理体制,为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规范管理、分类指导、放权搞活的路子,建立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加强岗位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增强高等学校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规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与高等学校的职责权限,理顺政事关系,下放管理权限,落实高等学校办学和用人自主权,为高等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建立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学校人事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内部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会议强调指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实行教职工聘任制为主线,以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机制为目标。当前,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打好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二是全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和健全激励机制;四是尽快建立人才资源共享和合理流动机制,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五是以改革促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普遍认为,召开这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大家表示,通过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拓宽了视野,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坚定了信心。
    最后,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文传道同志作了会议总结,强调指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校改革要在认真领会中央和省有关改革精神基础上,结合校情,积极进行探索;在改革进程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不断巩固我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努力开创高校人事工作新局面。

厅人事处


200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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