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作为一种许可,其真正实现尚需权利人作出积极行为予以实施
要学业还是要孩子?
面临选择,唐琴(化名)无可奈何。
咬咬牙,做出自己30岁的第一个决定:要孩子。
泪花在眼里不停地打转。
“去年6月初,经校方批准,我和恋爱多年的同校男友办理了结婚手续。”在北京读博士二年级的唐琴迎来了人生大喜。然而婚后几个月,唐琴出现不规律的长时间子宫出血,“医生告诉我,我已经意外怀孕,并伴有先兆性流产。”
为完成学业,唐琴和丈夫商量,打算做人流手术。但大夫的建议,又让她不得不改变主意。医生告诉唐琴,为避免危险最好不要做流产手术。
“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里的这条硬性禁令,对唐琴夫妇而言不啻是又一当头棒喝。她和爱人顿时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我当然不想苦读两年的学业毁于一旦,但我更害怕由于手术而失去永远做母亲的能力。”在两难命题面前,唐琴有苦难言。
思量再三,这位女博士生向学校提出了申请休学或者停学。
学校的态度却坚冰一般又硬又冷:“任何规定不能违反,除了规定还是规定,只能按规定办。”
考虑到丈夫和自己在同一学校读书,唐琴只好在学业与孩子中间做出痛苦抉择,心有不甘地接受了退学处分。
人性化《规定》姗姗而来
3月29日,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定》)。其中,将原规定中涉及在校生婚育以及婚育退学的规定予以删除。
这就意味着,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新《规定》中,通篇未提及“婚育”二字。
听到这则消息,退学女博士生唐琴顿感五味杂陈。
在高校,像她这样没有赶上新《规定》“早班车”而为此付出不菲代价的情况还有许多。对唐琴们来说,高校校规“解禁”的脚步似乎有点姗姗来迟。
两个多月前,唐琴走进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诉说自己的遭遇并寻求法律帮助。
她向社会呼吁,“晚婚妇女是有生育权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女士受教育权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二者发生了冲突,只能说是法制的不健全。”
《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新《规定》早在1996年就开始起草,为使该规定内容更严谨合法,教育部还专门请北大、北师大等高校的法学专家针对草案中的法律问题开了三、四次研讨会。
“我们也征求了相当多的学生们层面的意见,”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说,“从层次上看有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成人高校也有一定的范围。我们是两级论证,一级是31个省都召开了学生座谈会,31个省在当地选择了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层次学校的学生听取他们的意见。教育部自己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论证,有几百人次。”
此间,有一些高校在对待学生结婚、生育等问题上表示理解,相关校规也开始有所松动。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朴文丹说,“北大对此相对宽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学。”
谈到新《规定》出台背景,林蕙青表示,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15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而此番新《规定》的颁布,“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林蕙青说。
因选择生育而被迫放弃博士学业的唐琴这才明白,她所经历的遭遇,成为教育部松绑大学生婚育的一根导火索。
“尽管15年的高校婚育限制使解禁之举显得来的有点晚,但其中体现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无疑是股不容低估的进步力量。”虽仍为“禁婚令”的长年积弊唏嘘不已,有关专家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对新《规定》的出台给予得更多的还是肯定和褒扬。
北京科技大学三年级学生王晓桦看到新《规定》后,甚至有点惊讶。
“没想到国家赋予大学生这么多权益。大学生已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结婚,这让我们觉得国家把我们当成真正的公民来对待,而不是一群包在象牙塔的‘特殊对象’。”王晓桦说。
管理松绑还是权利回归?
3年前一件炒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将“禁婚令”的积弊在阳光下暴露无遗。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
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
今年1月22日,在北京大学“关于在校大学生婚育问题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副教授王磊诘问,“高校的规定具有一定的管辖力,但不属法律规范,而教育部的规定是否与行政许可法相冲突?是否有权作‘禁婚’‘禁育’的规定?”
事实上,教育部的规定在实践中早就屡遭挑战。最为典型的一次是2004年5月1日,天津师范大学大三女生王洋与天津大学博士生刘航公开举行婚礼,新闻专业的王洋甚至自称“国内在校大学生公开婚礼第一人”,利用媒体大肆抄作,发射了与教育部“禁婚令”公开对抗的重磅信号。
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条款,被称为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禁婚令”。这一特殊规定取消后,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众所周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并无条款限制大学生结婚,新《规定》一解禁,就结束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
联系重行政、轻法制的现象,有关专家指出,高校管理松绑的背后,实则是学生权利的回归。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本质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
“高校的秩序主要应该是通过权利的保护,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形成的,这样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张力的秩序。”
在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李克杰看来,高校将大学生结婚和生育的权利“归还”给大学生,并不意味着高校鼓励凡是达到婚龄的大学生都去结婚,凡达到晚育年龄的大学生都要去生育,也不等于这些大学生都实际地结婚和生育。
“教育并不是‘法外之地’,高校更不应享有‘法外特权’,”李克杰说,“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最高准则,高校的一切活动都要纳入法治的轨道,这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从法律范畴上看,授予权利与行使权利并不能简单等同。“解禁”作为一种许可,这种许可的真正实现,尚需权利人作出积极的行为予以实施。
“让学校把自己职责该管的(如考试舞弊、招生舞弊)管好,把应由社会来管理的(如结婚生育)放开。”一位网友用这样的话,一针见血地点评教育部出台新《规定》所体现出的进步思路。
解禁后的疑问仍在继续
有学者认为,禁止学生结婚无疑是个最坏的选择,因为在社会管理的每一个领域中,任何以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代价建立起来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
“取消结婚限制虽然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绝对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在有了新《规定》里为高校学子婚育松绑的“法律空白”之后,大学生、研究生(含博士生)在校婚育问题并不能一劳永逸。
女博士生唐琴当初作出的痛苦抉择看似荒唐,但时至今日,高校学子的受教育权和生育权的矛盾仍然突出。尤其对于研究生来说,尚不能说已寻求到了解决良方。
因为新《规定》里对“婚育”只字未提,观察人士表示,关于生育的问题就如同之前的结婚问题一样,学校是否会出台相应的规定,是否仍禁止大学生生育将是一大变数。
“在学习期间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应该希望他们作出一些理性的选择,无论是他的基础和主要的精力来讲是应该好好学习,”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说,“如果怀孕的话,没有像过去说的怀孕要退学,如果身体不适合在校学习的可以休学,就是留有余地了。”
新《规定》出台之后,各个高校也将依据此规定,对各自内部的管理规定作出调整。从目前状况来看,相对与之一体的“禁婚令”来说,“禁育令”还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虽然不提‘婚育’二字,但教育部不管大学生婚育仍不现实,大学生婚育的全面松绑仍需时日。”对此,一位高校教务处长半结论性地指出。
当结婚已不是问题时,婚后的种种问题就成为人们所关心的议程。有人担心,学生夫妻同居与学校集中管理会产生一系列矛盾。
“这里没有矛盾”,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对此担心表示否定。
“我们没有禁止(学生夫妻同居),但学校是学习的场所,学校没有义务给他提供完成婚姻以及实现家庭的一些设施,这些设施完全是民事范围的权利,只能在自己民事权利范围内实现。”
孙霄兵表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更多地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作为管理者和教育者,我们有一个劝导的责任,要劝告大学生,不要滥用结婚这样一种权利。”
实际执行效果有待评价
类似在校生育孩子的户口归属这样的问题,一时也没有好的答案。
就拿户口来说,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就业的,其户口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即使学生户口迁走,所生育子女的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按照户籍管理的规定,户口的迁移必须自己提出申请方可办理,任何人不得强制干预。如果学生不主动办理其本人以及在校所生育子女的户口迁移,这样势必给高校造成很大的管理压力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学校面对这样的问题,也只有犯难的份。
“研究生的集体户口也属北京市正式户口,”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张俊女士说,“因户口不能随便迁移,因此不存在因户口的问题而影响在校研究生的生育问题。公安部门对在校学生所生子女的户口问题并没有额外的限制条件。”
她建议,应该给在校的大龄女研究生、女博士生的生育暂时开一个口子,解决她们的实际问题。
“教育部也可以制定特殊的政策,如上大学时要求不迁户口,就业时才迁移户口,这样可以缓解高校对学生户籍管理的压力。”张俊说,“在校学生如果获得生育权,她们就有权领取到独生子女费,否则可以诉诸法律。”
新《规定》的实际执行效果尚有待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韩东晖认为,执行新《规定》,学校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人力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成立办事机构,增加管理成本,甚至可能在执行处分上产生畏难情绪,不利于校风的整肃。
因选择生育而被迫退学已快5个月后,唐琴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她已开始备考原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