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2006年高考,高校招生计划分配的话题再次被提到“教育公平”的层面上引起热议。中国政法大学将其招生计划按各省人口数量均分,一些落后地区因属人口大省,获得了该校远比往年多的招生计划;而复旦、上海交大、浙大、南大等一批部属院校的“生源地方化”现象,也被认为是计划分配不公所致。高校招生计划究竟怎样分配才算是“公平”?
中国高校的招生计划,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是国家指令性计划。与之配套的培养是完全公费、就业是指令性的包分配。说白了,招生计划就是国家的干部指标。经济体制转轨之后,高校首先改革的就是培养和就业制度,即入学要缴费、就业走市场。但在招生计划制定上,虽然不再像计划经济体制里那么刚性,但自下而上地报还得自上而下地批,尤其是本科招生计划,国家还是紧紧地抓在手里的,高校在计划的制定和投向上,自主权其实有限。
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高校招生计划的下达和制定历来受到隶属、驻地、投资、生源地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反映在各省,从来就不是平均的。从隶属说,过去各部委所办学校,主要是为本行业培养专业人才,如水利、矿业、农业、石油、林业等专业类院校,其主管就是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等,其招生计划的制定从地域上讲是全国性的,同时又要注意到各省的产业程度。如农业大省或水利大省,相关院校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必然有所倾斜,就业时毕业生多半也将回到生源地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效力,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公平。
高校办学体制改革以后,全国性的重点高校几乎全部集中到教育部主办。除国防系统外,其他部委已经退出单一办学机制,而将其所办院校或者交给地方、或者实行“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管理体制的变化意味着高校投入渠道也发生了变化,交给地方的院校(包括部省共建的)必然在招生上向地方倾斜。因此,“生源本地化”是不可避免的。过去行业色彩厚重的高校竭力挣脱原来隶属体系和专业设置的旧框架,纷纷以开设新专业等举措跨向多科性、综合性大学,原来向行业(地域)倾斜的招生范围也因此急剧扩大,而扩大的结果是这些院校越来越多地将招生计划投向了经济和基础教育都比较发达的省份和直辖市。
应该注意的是:在目前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需求的背景下,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高等
教育公平。中国政法大学将今年2000个招生指标除以13亿(人口)、再乘以各省人口数得出的分省招生计划,也许相对于老办法来说,对人口大省是公平的,那也仅仅是数字上的“一碗水端平”,并没能真正体现高等教育的公平。例如:基础教育水平差异大的省份均分计划是否科学?人口基数相等但是考生数量不一的省份如何分配指标?有的省份有近600所院校招生,有的省只有百余所投放计划,对后者来说均分还是多给计划好?此外,扶持经济落后、人才匮乏地区,均分招生计划的公平能否保证该地区未来人才引进的公平?
高校招生计划的制定从来就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而非数学问题。因此,用纯粹的数学方式计算并制定一所高校的分省招生计划,就显得非常机械,而且也没有推广意义。只有通过发展和提升各种性质(包括民办)、各种类型(包括高职)的高等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才能实现普遍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公平。如果仅仅以分省招生计划的多少来衡量,难免陷入数字的误区。
所以,“一碗水端平”不算公平,让人人都有“一碗水”才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