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国家督学会议于1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当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思路,做好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济指出,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教育督导是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重大举措,必须把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督导评估的中心任务,完善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实施素质教育各项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加强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周济回顾了我国教育督导制度恢复重建20多年来取得的成绩,他说,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新路,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网络,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为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周济强调,新的形势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当前,教育监督保障的责任更加重大,完善评估制度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规范办学行为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建立监控和沟通制度已是当务之急,必须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他指出,要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的要求,以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中心,以理顺督导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为关键,以完善督导法律法规为基础,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和指导并重,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不断开创督导工作的新局面。首先是要抓紧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体系,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等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这一中心工作进行。要切实扭转当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做法;二是要建立教育发展水平与质量监测体系,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基础教育监测网络;三是要改革和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包括完善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报制度、健全教育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四是要提高督导队伍素质和水平;五是要健全督导法规,实现教育督导工作法制化,抓紧制定《教育督导条例》。
“国家督学代表国家教育意志,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职责,具有很高的水平和权威。”周济最后强调,做好新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导队伍。他要求,新一届国家督学要珍惜“国家督学”的光荣称号,用爱和责任做好新时期督导工作,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坚持原则、发扬优良作风。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总督学陈小娅出席会议,并向与会国家督学介绍了素质教育、农村教育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当前基础教育的重点工作,对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她指出,今后要进一步调整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抓好建立教育督导公告、公报制度等基础性工作。要完善“两基”国检机制,依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改进检查程序,调整检查方式。她强调,当前教育工作正处于新的发展起点上,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她希望各级督学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不断创新,把督导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中央统战部有关领导、新一届教育部总督学顾问、国家督学出席会议。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