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教育大省,同时又是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省高等教育原有基础比较薄弱,总体规模偏小,层次偏低,结构不合理。近年来,我们同全国兄弟省市一样,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全省高教事业有了快速发展。目前安徽共有高等学校95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30所、高职高专学校59所、成人高校6所;有7所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4所高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全省共有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90万人,其中研究生2.8万人、普通本科生36万人、高职高专37万人、成人高等教育1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7%。
在高教事业规模持续数年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安徽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质量,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质量工程”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确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教学建设的优先地位,保障了必要的办学条件、稳定的教学秩序和基本的教学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健全完善了高校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主要抓了四项重点工作:第一,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要求,我省高校全面执行了党政一把手作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并把教学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二,建立了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各大学科门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依靠专家加强对高校教学工作的检查、咨询和指导;第三,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考察和挂职锻炼多种形式,加强了对高校主要教学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第四,注重专题研究和分类指导。从1998年起,省教育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由高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管理干部参加的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交流研讨了质量措施、专业结构调整、教学管理创新、新建本科院校如何“办像、合格、上水平”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富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
二是多渠道增加对高校的教学投入,不断改善高校的办学条件。近年来,省教育厅和高校都设立了专项经费,加强高校教学领域重点和薄弱环节建设。“十五”以来,省财政每年投入经费5000万元,遴选建设了一批省级重点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省教育厅和各高校累计投入经费近5亿元,全面加强基础课教学实验室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实验条件。经过几年来的投入和建设,我省高校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固定资产总值、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资源成倍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三是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针对扩招后我省高校教师队伍总量不足、学历层次不高、且结构性短缺的现状,我们按照“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学历提高与教学能力提高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思路,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力度,实施了“皖江学者计划”,设置了省级特聘教授岗位、讲席教授岗位,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博士、硕士,选拔了一批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和跨世纪学术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同时,针对高校扩招后青年教师数量较多、整体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相对偏弱的状况,加强了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实施了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并在全省高校青年教师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达标和竞赛活动。
四是重点加强了公共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形成面向全省高校的优质资源保障体系。近几年,省教育厅重点投资建成了覆盖全省所有地级市和高等学校的高速教育科研主干网络。利用良好的网络技术手段,我省建设了图书文献、课程和实验室三个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经费的投入效益,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省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保障能力。2002年起,省教育厅整体购买安装了电子图书和中外文电子期刊数据库,供全省高校师生免费使用;2003年,结合教育部开展的“精品课程”建设,省教育厅和各高校均建立了精品课程网站并实现了相互连接。所有国家、省和校级精品课程资料均上网开通,供高校师生学习、借鉴;2001年起,我省在基础课实验室评估的基础上,遴选建设了近60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中心也建立了专门网站,邻近高校学生可到示范中心预约实验,其他高校教师可到示范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省还制订了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建共享管理办法,初步实现了省属高校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统一论证和面向全省高校师生的开放。
五是加强对主要教学环节的监控,初步构建了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近年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了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检查、高校课堂教学质量调研、试卷及毕业论文抽查、实验室评估、考风考纪巡视等一系列专项评议和督查工作,促进高校加强对主要教学环节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基本教学条件的达标和主要教学过程的规范化。同时,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指导和帮助高校积极做好接受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8本、专科所高校通过了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六是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明显增强了高校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贴近度。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是我省高校近年来各项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在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中,我省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研究先行,组织由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用人单位和高校专家参加的课题组,承担并完成了三项省级专业结构调整研究课题,对我省经济社会和高教事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明确了我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思路;第二,制订出台了以《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核心的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工作的政策措施;第三,组织各高校制订了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省教育厅逐校进行了评议和审定;第四,调整增设了一大批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全省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得到根本改善;第五,重点建设了一批省、校两级的教学改革示范专业,从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培养手段和教学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学科专业的内涵建设和改造,提高量大面广的传统学科专业的社会适应性,提高传统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率;第六,比较早地建立了省学科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并将学科专业的设置与学校事业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招生、经费分配和毕业生就业挂钩,初步构建了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提高质量既是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也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安徽省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质量工程”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针对当前影响安徽高等教育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门成立了“安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分析与未来发展战略”、“安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安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安徽高等教育应用性人才培养与社会资源保障”等课题组,组织专家进行系统研究,寻求破解安徽高教发展难题、着力提高安徽高等教育质量的思路和对策。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明确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质量的新定位。自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以来,中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已有五年。五年来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变化、新特点,高等学校逐渐分化为五种类型:以学科为中心的研究教学型大学、以学科为导向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以就业为导向的一般本科高校、以就业为中心的高等职业学校和以服务为中心的成人与继续教育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只有科学定位、安于其位,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道路,才能办出优势、办出特色。
第二,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核心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主要工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首先必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更新思想观念是先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核心。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质量定位,统筹校内外教学资源,健全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不断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不段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不断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大力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和学习氛围,保障大学生学有所教、教有所得、得有所用。
第三,以“质量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强教学建设。一方面,加大力度支持相关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启动省属应用性示范本科高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培育一批高校进入全国同类高校先进行列,辐射和带动全省高校共同提高。另一方面,抓住影响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遴选建设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实验中心、实训基地,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优质教学资源,并推动优质资源在全省或区域范围内实现共享。同时,通过省级的重点培育和孵化,能够争取更多的高校和基地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资助。
第四,以评估为抓手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扎扎实实地做好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工作,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以科学定位为导向的高校办学特色评议,加强政府对高等教育规划的调控和指导,突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安于其位、办出特色。积极引进行业职业资格标准,开展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检测,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真正实现无缝对接。
第五,落实高等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是十七大和两会确定的基本国策。高等教育是教育的龙头,地方高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首先要强化地方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主体责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资源向地方高等教育开放,增加中央财政、国家项目用于地方高校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