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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军医大学学员一旅 发表于: 2004-04-08 00:00 点击:

 

 

    摘要高校助学贷款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深入,如何解决困难学生继续求学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和高校的广泛关注。本文围绕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运作方式、方法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重点探讨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及其对策,并对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从学生、学校、银行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就拓展助学贷款的影响力,优化具体工作环节,降低信贷风险以及建立协调发展的工作体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

 

开展助学贷款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人才培训,特别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继续深造和顺利完成学业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校入学率的一项重要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在全国八个城市试点的成功到全国高校范围内的推广,至今已经有四个年头了,一些试点高校和放贷较早的高校已经正常进入新生贷款和毕业生贷款同时并存的时期,我校是在近两三年来扩大招生规模,地方委托培养的国家任务生成倍增加的情况下,从2002年初才进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质性操作阶段。经过学校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共同努力,今年2月份第一批279名广东省国家任务生学员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在这近一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在借鉴兄弟院校宝贵经验的同时,也就在校学员(主要是地方委托培养的国家任务生和双向选择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学生毕业后还贷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一些探索,并有了一点经验和体会。我们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有赖于各个高校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良好开展:

一、    统一思想,扩大宣传,提高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它的实施为高校深化教育体系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规模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作为高校一方,一定要提高认识,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规范管理。我校在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之初,就成立了以校长牵头的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银行签定银校协议并监督助学贷款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从教务部门抽调熟悉学生情况的人员具体与银行方面接洽,并在学校财务部门为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备案,指定专人管理,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的工作体系。

教育作为一种消费,申请并得到助学贷款在商品经济发达国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是一种社会福利,只要符合条件大家都会争取。但是我国由于地域差异,经济水平和文化差异,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不一,调查显示,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对助学贷款的认同率是比较高的,边远贫困地区则不然,存在着观念上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宣传,学校和社会一起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的一种商业性贷款,但又具有相当强的政策性,中央贴息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补贴,广东省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学生在归还贷款仅需归还本金而不用交付利息。这容易使学生忽略利息是货币的增值部分,对国家助学贷款产生歧义,以为是国家资助他们读书,不需要还款。其实,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从银行借,是存款人的钱;利息由财政贴,是纳税人的钱。学生父母没钱给他们读书,是千千万万个父母通过信用的渠道支持他们读书,这种投资是要有回报的。我们在加强宣传,鼓励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同时,也要普及金融知识的教育,明确还贷意识,树立信用观念和法制观念,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    明确责任,优化分工,保证助学贷款工作的高效展开。

从下面的“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图”可以看出,办理助学贷款是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多方联动,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这里先就此图做几点说明:

1、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可以通过两种渠道:通过学校教务部门集体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家庭在家庭所在地申请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2、通过两种渠道申请的助学贷款都需在学校财务部门备案;

3、学生毕业后工作的用人单位要和学校以及商业银行助学贷款专职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途径,便于毕业后还贷工作的开展。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事务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都很辛苦,学校、银行、包括学生的家庭一定要提高认识,相互理解,通力合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促使此项工作的高效展开。作为学校方面主要负责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审批工作,为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上交申请贷款所需的必要资料,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行方面负责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尽量简化贷款手续,并培训学校有关人员,为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设备,支付一定的费用;学校和银行应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要求,针对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制订出清楚明了的规定,使学生知道怎样贷款怎样还款,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利,使国家助学贷款能便利实施;学生的家庭应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要求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担保。

三、    发挥家庭优势,扩大助学贷款的资助范围。

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学费问题而无法继续学业是一直以来困扰各高校的

一个难题,由于近年来高校的办学规模迅速扩大,招生数量逐年成倍增加,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也在逐年上涨,学校方面由于在学生毕业后有关还贷的问题不愿意承担太多的责任和风险,能够审批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数量是比较有限的,可以看到很多学校都明文规定了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数量占在校学生的比例,那么无法通过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而解决学费,生活费问题的部分同学该怎么办呢?这就要发挥学生家庭的优势,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来解决。学生的家长或亲友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永久居留身份证和当地常住户口,由于其工作的相对稳定性和居住地的相对确定性,可以为学生申请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提供有效的担保,在提供了与学生亲属或监护关系证明和学生所在学校有关证明可以在当地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申请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通过此种渠道,又可以解决一大批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四、    加强诚信教育,实现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循环。

为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财政部专门印发了独立的国家助学贷款呆、坏帐核销办法,国务院也批准免征国家助学贷款的营业税,部分省市已经在研究制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基金,其目的都是为了给国家助学贷款提供风险担保,上述办法在助学贷款开展初期,确实有助于调动金融机构发放助学贷款,但是,这种由政府统包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做法不是一种长期行为,因为长此以往,银行和高校势必会产生只重贷不重收的心理动机,失去组织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催还贷款的动力,另一方面,也会在大学生中蔓延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福利政策的思想,进而会直接影响贷款的回收率。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信用放款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授信方式,而这种贷款方式在我国却因为企业信用缺失和信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而推广困难。学生信用率的高低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常抓不懈。一定要让同学们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纯粹的信用行为,只有以诚信为本,做好贷后管理和还款工作,才能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地发展下去。走向社会后,我们的大学生都将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相当部分还将成为独立的创业者,成为民营经济的有机部分。遵守诚信原则将是市场对其的基本要求。因此,作为未来创业者的大学生,一定要认识到信用是自己安身立命之本,应该从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那一刻开始,以诚信为自己的成功奠定基础。200211月教育部发行了《信用天下行》宣传教育片,我校在组织学生观看、学习后,在学生中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将诚信教育与当代大学生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同学中间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并与就业前指导教育结合在一起,针对那些即将离校的毕业学生,开展了“信用的价值”、“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等专题讲座,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的第一批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贷款学生面临就业和还贷的双重压力。既要强化诚信教育,又要为学生减压,积极推荐就业,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对这些学生,学校要多一份支持,多一份关爱,而不能使学生对还贷产生逆反心理,以实现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     多方协作,加强交流,降低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性目标和商业性手段存在一定的冲突,对贷款学生的失信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要使贷款机构愿意贷款,学生能够顺利获得贷款,毕业后能如期如数偿还贷款,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助学贷款的要素设计、运做模式以及担保机制的引入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由于银行对于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尤其是其家庭情况缺乏了解渠道,无法逐一核实,学生得到贷款后的使用情况(是真正用于学费、生活费开支还是用于超前消费或从事其他商业行为)也没有有效的渠道反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面临着相当程度的信用风险,会产生一定的“惜贷”行为,有的银行甚至愿意将助学贷款贷给那些经济条件稍好一点的,还贷有保障的,而不愿以将助学贷款贷给那些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这就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初衷相违背。当务之急,应该加快建立统一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和专门的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它应当是一个由金融机构、大学生、高等院校和政府主管部门按不同权限进行共享的信息交换平台,主要包括:在校大学生的个人经济状况,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者的信用记录,学生毕业后用工单位的信息,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的资信状况,各高等院校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国家的有关政策变动,以及利率、汇率等金融市场信息。通过此套系统形成对申请贷款大学生的信用度进行规范评价、对获得贷款者进行适时管理的有效体系,是消除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从而保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和专门网站目前已由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由高校学生司主管,教育部财务司和学代指导中心业务指导下开展起来,作为学校方面,一定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首先建立起本校学生的信息档案,为全国性的信息系统建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另外,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大学生,作为此项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应该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从其获得的贷款中拿出一定比例(我校此项金额的比例为获得贷款总额的0.15%)的金额,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合作基金,也是降低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

六、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奖、贷、助、补、减”协调发展的资助管理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一般性商业性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如何鼓励同学抓住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就需要建立一个以助学贷款为中心的“奖、贷、助、补、减”协调发展的资助工作体系。2002年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在全国各大高等院校实施,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我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从教学经费中拨出专项经费给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但学习成绩优异,思想品德好的学生发放特困生伙食补助,为近250名学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困难;我们成立了有专人负责的勤工俭学机构,统一帮助学生联系安排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很多同学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解决了自己经济困难,并且得到了锻炼。近半年以来我们提供了近50多个工作机会,有近100名同学先后参加了勤工俭学工作,每个月可以有200余元的收入,基本上解决了同学的吃饭问题;我们还运用所成立的勤工俭学部门的赢利和学校的特困生伙食补助设立了特困生助学基金,半年以来就有近300名学生得到了资助,总金额达到近十万元;上述所有接受资助的同学名单定期公示一次,并设立了意见箱,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和评议,对于那些遭到同学举报经查属实的学生立即取消其资格,必要时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工作,使“奖、贷、助、补、减”有机的结合起来,将有限的助学资金用在最需要资助的同学身上。

    总而言之,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这项工程的建设还处于初期的探索阶段,它的持续健康发展首先有赖于国家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其次要靠提高公民素质,建立健全各种助学贷款个人信息系统,加强学生还贷意识;此外,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违约者的处罚力度也是非常在学生信用意识、还贷意识相对较弱的阶段还是非常必要的。

作为学校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配合助学贷款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工作,在学生中间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国家助学贷款信贷环境,加强与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不断摸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使国家助学贷款真正成为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才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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