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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护理学院本、专科生应届毕业生留校预报名须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4-06-01 00:00 点击:


意留在中山大学各附属医院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于12月20日前先到学生科预报名。报正式指标者,要符合中山大学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护理专业有以下情况中任一项者不可留校:
1、 受过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2、 主科补考两门(含两门)以上;
3、 考查科补考两门以上;
4、 主科与考查科各补考一门。
其他专业,学业成绩一门主科或两门考查科补考者不能留校。
其他条件:
1、 外语水平:本科生通过四级英语考试,2、 专科生通过二级英语考试;
3、 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
4、 本科生毕业综合考试及格;
5、 身体健康;
6、 优秀"三好学生",
7、 在校期间3次以上(含3次)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
8、 有突出事迹者,
9、 在同 等条件下,
11、 应优先考虑。
12、 德、智、体、美和谐发展,
13、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14、 工作认真负责,
15、 主动积极,
16、 热情为病人服 务,17、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18、 遵纪守法。
报留校正式指标参与供需见面的,按当年留校指标数的1:1.5的比例来确定,其确定办法按综合成绩排名产生。
报留校合同指标的,可在基本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分数线,但其综合成绩必须在平均线上。
到学生科书面预报名时请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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