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情况指出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各地执行情况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措施不力,8个省区市至今没有动静
新生入学在即,确保每一位今年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是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共同责任。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今天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各地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工作进展情况参差不齐。
据介绍,自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全国已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多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高校累计审批贷款学生153万人,审批合同金额122.5亿元。其他各项措施用于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总金额约40亿元,共资助约420.3万人次。此外,2004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29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数的11%。
张保庆介绍说,到目前为止,115所部属高校已全部按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贷款学生基本上可及时得到贷款。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也在逐步推进,绝大多数地方高校按照新机制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并已开展贷款审批和发放工作。2004年6月以来,湖北、河南、山东、辽宁、安徽、河北、广东、上海、云南9个省市的贷款合同金额均已超过1亿元,另外,贵州审批合同金额达到0.95亿元,工作进展较快。
张保庆同时指出,尽管各地、各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正在逐步到位,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仍然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少数省区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其中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宁夏等8个省区市至今没有动静。
张保庆表示,只要落实到位,国家助学政策能让每一位贫困生上大学。“这些政策要让学生及其家长都知道。”据悉,为使今年新考入高等学校的新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教育部、财政部印刷了400多万份《国家助学贷款指南》,并要求各高等学校在寄发入学通知书时,必须同时附上《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确保新考入高等学校的新生在入学前就能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