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率先为高校贫困生构建医疗救助体系
■门诊费用学校负责,重大疾病学校统筹
■住院费用保险解决,个人承担低于千元
记者田豆豆今天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新学期,湖北将开展贫困大学生医疗保障试点,省属高校将有2.1万名贫困生享受商业医疗保险。据悉,由教育部门为贫困家庭学生集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在全国尚属首次。
湖北省教育厅为此发出《关于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根据新的医疗保障办法规定,在湖北省属高校,对于今秋入学的贫困生,实行门诊由学校负责、住院治疗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重大疾病依靠以校为单位统筹的医疗救助体系。从今年秋季开始,省教育厅将按照各省属高校招生人数20%的比例,按每生年均40元的标准,在教育经费中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由学校统一为新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湖北省教育厅指出,有关高校必须合理确定贫困家庭学生门诊、转诊、住院费用个人承担的比例,原则上贫困家庭学生所承担的费用要低于甚至大大低于非贫困家庭学生,门诊费用贫困家庭学生个人承担比例不得高于5%。在确保患病贫困家庭学生得到有效治疗的基础上,患病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累计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要求,各省属试点高校要制定贫困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受助贫困家庭学生的确定、不同类型的诊疗标准、个人承担的比例等,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有利于患病贫困生及时检查、治疗、转诊、支付诊费的便捷通道,要确保患病的贫困生看病不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