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本科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经验交流,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文简称“教指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8号,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遴选和推荐广东省部分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新建本科高校教指委包括:1个专项工作教指委和26个本科专业(专业类)教指委(名单见附件2)。
(二)请各学院鼓励有丰富专业教学经历或相关研究专长的教师报名参与,根据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相应专业教指委的建设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主任委员(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正高职称外,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热心教指委工作,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能安排足够的时间精力,积极带领教指委做好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 主任委员单位应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综合实力较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丰富,知名度较高的学校,且能够为教指委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
(二)委员基本条件
1.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2.候选人本人热心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工作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经学校教指委审议通过,报学校批准后,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自身特色优势,认真对照分析,积极组织遴选推荐。
2.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表和委员汇总表表(见附件3、6)。
3.申请承建教指委还需要提交附件4、5和组建申请,组建申请参考格式见附件7。
4.申报材料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综合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30018078@qq.com。
联系人:林锦娜,朱汉祎,联电话: 647291,648023。
附件:附件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和新建工作的通知
2. 新建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3. 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
4. 推荐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5.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
6.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
7.关于承建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申请(模板)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