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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考务

关于加强课程考试管理的通知

发表于: 2020-11-24 14:44 点击:

随着混合式教学全面深入推进,为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根据《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范》(校教字〔201743号)和《南方医科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40号)相关要求,现对我校本专科教学课程考核做进一步规范。

一、 课程考核要求

1.一般情况下,具有完整体系的一门课程应该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授课和考核。

2. 面向同一学院、相同年级、相同专业学生开设的相同学时、学分的必修课程,课程整体考核方案应保持一致,用同一份期末试卷同时考试。不同学院之间的整体考核方案可以不同,但期末考试应提前由教研室设计好双向细目表,并原则上统一时间、统一考试试卷。

3.采用计算机考试,学生人数较多而无法一次完成考试的课程,可统一试卷采取网考、笔考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开组织,但必须保证同一个教学班以相同的方式用同一份试卷考试。

4.平时成绩应主要以评价学习质量为导向的形成性评价结果为依据。如果将到课率、课堂表现、学习时长等评价结果作为平时成绩一部分的,不宜超过课程总评成绩的10%,并且要有客观素材依据。

5.对标国家混合课程要求,要有通过课堂互动APP(小程序、微信等)、在线教学平台等信息化媒介开展的形成性评价结果作为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宜低于3次数,5学分以上的课程不宜低于5次。其中评价学生主观能动性、分析应用能力的作业不宜少于1次。

6.监考老师安排和阅卷,原则上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织。确实安排不过来的,学生所在学院应予以支持。

二、 临床相关专业课程考核要求

临床相关专业是我校的优势专业,学生人数多且由多个学院管理,为实现同质化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临床相关专业课程考核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还需遵守如下规定。

1.相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必修课程的学时、学分必须一致,教学大纲相同,且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个学期开展授课。

2.多个学院开设、面向相同专业面授的相同的课程,在开课前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各学院设计出相同的期末试卷双向细目表,每个学院根据双向细目表设计一套试卷,教务处随机选择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用卷。

3.临床医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分阶段综合考试(含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毕业理论综合考试、毕业实践综合考试), 医学影像学参加综合考试一、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和毕业实践综合考试。

4.分阶段综合考试中综合考试一、综合考试二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学校分别在秋季学期期末、每学期开学补考时,提供考试机会,学生根据通知提前报名参加考试。

5.毕业理论综合考试,在毕业当学期提供3次机会,按学生多次考试的平均分确定是否合格。(考虑医学影像学本专业毕业考试相关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按原办法考试)。

6.进一步严格毕业实践综合考试标准,对于不及格学生按模块组织补考,每生有1次补考机会。

三、本学期部分课程具体要求

(一)相关班级(含与临床专业合班上课的其他专业)

1.2017级临床医学一(广总)39人、2017级临床医学一(三院)50人、2017临床医学一(1)75人、2017临床医学一(2)80人、2017临床医学一(3)95人,共339

2. 2017临床医学二(国语1)117人、2017临床医学二(国语2)113人、2017临床医学二(省医)50人、2017临床医学二(双语班)50人,共330

(二)考试安排

1.统一考试的科目:传染病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精神病学、眼科学五门。

2.统一考试时间

传染病学:202115日晚上(二临和省医考场请二临协调派监考老师)

儿科学:20201225

眼科学:20201229日晚上

妇产科学:202118日(按原排课时间无需调整)

神经精神病学:202116日(按原排课时间无需调整)


上述要求自通知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课程考试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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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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