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办的通知精神,请各相关单位推荐专家参加200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讯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聘请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学术造诣较深,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最好有相关评估或评审的经验(历)。
2、“材料袋”及“专家评审意见”由专家亲自拆开和密封。
3、请各学院协助做好专家评议意见的回收工作,在4月8日前送交学籍考务科,交材料的同时领取专家评审费。
请各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专家选聘工作、材料送评工作,同时,请做好评审专业及专家名单的保密工作,保证审核工作公正、公平的顺利进行。
附:需要前来领取评审资料的学院和文件份数
学院 |
文件份数 |
学院 |
文件份数 |
药学院 |
6 |
护理学院 |
1 |
动物实验中心 |
2 |
法医鉴定中心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 |
|
|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48031
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