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各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规定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提高人才素质质量,学校决定对二OO八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及学历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依据
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请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查鉴定。
二、毕业资格审查范围
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对象为所有2008届有学籍的在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包括正在休学、停学及已退学者)。审查结论将作为学生毕业或结业的根本依据。
三、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分为学籍审查、德育审查和学业审查三个部分。
1.学籍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最终审核。先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对毕业生缴费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对结果返回教务处及相关学院(被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界定为无故欠费的同学,教务处将不予注册毕业证)。再由各学院对毕业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其学籍状况,学籍在册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为合格,学籍未在册审查为不合格。
2.德育审查
德育审查分为在校期间违纪处分和德育综合考评审查。
(1)在校期间违纪处分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办理。凡在校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均需接受该项审查。如已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终止处分的学生,该项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德育综合考评审查:由各学院以《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手册》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审查,在校期间每个学期德育成绩及格的学生本项审查为合格,德育成绩有一学期不合格,但有较大进步者,此项审查也可定为合格;但学生在校期间有二个学期以上(含)德育考评为不及格者该项审查为不合格
3.学业审查
学业审查分为成绩审查、英语应用能力审查、专业实习审查、毕业论文审查等四项。
(1)成绩审查:此项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者资格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强调:体育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和授予学位)。
(2)英语应用能力审查:此项由学院收齐学生英语等级证书,与教务处提供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进行校对,凡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试的资格均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专业实习审查:此项由学院负责收取毕业生实习资料和成绩,各毕业生按要求参加专业实习,并取得合格鉴定和完成实习报告者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毕业论文审查:此项由学院负责审查,毕业生必须按《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且成绩合格者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毕业资格审查结论的使用
学校根据以上各项审查结论,按照毕业资格审查条件(见附1),批准毕业生毕业或者结业,并按相应结论颁发给毕业证或者结业证。本审查结论将最终形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附2)并载入学生档案。
五、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校对
为确保毕业生的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顺利通过教育部毕业生学历信息查询系统校对。现需对我校2008届毕业生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此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协助完成。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1、个人信息网上校对阶段
6月5日前,毕业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对本人信息进行校对。在校对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信息的核查。
(1)姓名,注意姓名是否存在错漏或别字。
(2)身份证号码,注意校对身份证号码是否齐全或错漏。
(3)出生年月,出生年月是否完善,填写是否规范,出生年月的填写规范为10位数字,例如1980年4月23日出生,填写格式为1980-04-23。
(4)校对其他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遗漏。
在校对过程中,发现不规范、错误或遗漏的信息,请点击修改按钮,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正。如果不能修改,请在备注栏对错误信息进行说明,并注明正确的信息内容。
2、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
在网上校对的同时,学校教务处统一打印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由各学院组织所属毕业生在信息表上进行第二次确认,并签名后统一交还教务处存档,毕业生个人信息是否齐全准确将关系到自身的学历能否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学历网上查询。请各位毕业生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所有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接受更改,如因个人校对信息不认真造成毕业证、学位证填写错误,或造成学历不能进行注册查询,将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位初审
学位初审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根据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见附3),对所属毕业生进行学位初审。在2007年6月6日前因作弊被留校查看处分的同学,若符合终止处分条件,其它条件均达到授位标准,可授予学士学位。各学院指导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附6),一式三份(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进学生档案,一份各学院保管)。请对本学院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南方医科大学2008届毕业生学位初审汇总表》(见附4),及时交送学校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七、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1.6月6日前毕业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校对工作,并对核对无误的个人信息登记表进行签名确认存档。
2. 6月12日前完成交费情况核对工作。
3.6月13日前完成学籍审查工作。
4.6月13日前完成德育审查工作,并交学院汇总。
5.6月16日前完成学业成绩审查工作。
7、6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初审工作。
8、6月17日下午下班前,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及各学院务必将相关数据统一交到教务处汇总。
9、7月3日前,各学院上交毕业学生学籍表
八、领取证书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办理好离校手续,6月21日—6月23日以学院为单位凭盖好章、签好字的离校手续通知单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或结业证、结业证明。离校手续通知单请各学院自行复印或下载(见附5)。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未交齐不予领取证书。
九、要求
对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审核工作是我校规范管理、严抓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求,本次毕业资格、学位初审工作由教务处和学工部共同负责,各学院组织落实,加强指导、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1: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附2: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3: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附4:南方医科大学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初审汇总表
附5:2008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
附6: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附:下载全文及附件、附4
南方医科大学
二00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