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2008-2009学年共有80名同学需要留级处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第一次留级条件且拒不留级的同学及达到第二次留级条件的同学可以有一次试读的机会,为了严肃校风校纪,现对于试读作如下说明:
1、在试读期间必修课出现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或再次达到留级条件者予以退学。
2、决定试读的同学,必须和所在学院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试读协议,由学生及其家长签字。
3、读期间若有一门必修课不及格,必须严格按照试读协议予以退学,届时若有学生及其家长不履行协议,将由学校保卫处协助办理退学手续。
4、补考后的成绩一律按1.0绩点计算,在校期间的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8,将不能授予学位证书。
5、申请试读的学生,除和学院签订试读协议,还必须认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试读申请表,由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试读,未经审核批准,不予承认其试读资格。
6、学生试读,必须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将会议决定以呈批件的形式上报教务处。
各单位的学生试读申请、试读协议、呈批件务必于10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务处,逾期将视为放弃试读资格,作留级处理。
教务处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