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学籍管理

关于本专科生留级的有关通知

本站原创 发表于: 2009-10-14 00:00 点击:

各学院:  

经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2008-2009学年共有80名同学达到留级条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第一次留级条件且拒不留级的同学及达到第二次留级条件的同学可以有一次试读的机会,现因提出试读申请的同学较多,部分学院学生在外地实习,无法将试读协议及时签好寄回学校,导致文件无法下发。经与领导汇报,批准同意留级的同学先转到相应班级上课,文件下发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二00九年十月十四日  

地址: 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510515
版权所有: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常用连接:学校首页   |   招生网站   |   教学发展中心   |   本科审核评估   |   旧版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