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0届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经核查,在毕业生中仍有部分学生拖欠学校学费。经请示广东省教育厅,从2009年开始,对于毕业时仍未缴清学校学费的学生,毕业证书一律暂缓电子注册。省教育厅每年统一上报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数据的时间为每年的七月和十月(补报数据),2009届拖欠学校学费的很多毕业生因错过补报机会,目前网上仍查询不到学历信息,导致无法报名参加职业医师资格考试。鉴于此类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依法及时足额交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贫困学生在学校的帮助下已经申请到助学贷款,其它欠费均属无故欠费,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收费中心协调。
2、请各学院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对欠费毕业生的教育与宣传,进一步做好欠费毕业生思想工作,加大欠费追缴工作力度,确保毕业生应缴学费、住宿费的足额收取。
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 6月30日 将停止注册学历数据审查,对于欠费(含住宿费、学费)的2010届毕业生将暂缓注册学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欠费学生本人负责。
4、学历数据一年补报一次,不存在即时缴清欠费即时网上注册,请各位同学务必权衡利弊,引起高度重视。
教务处
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