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和广东省新华社图片社的拍照时间安排,现将毕业生学历证书相片拍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日期和地点
日期: 2011年3月6日 全天。详见《拍摄时间安排表》
地点:服务社二楼(原学校照相馆)
二、拍摄要求
1.毕业生必须按时参加毕业证书相片拍摄,否则无法按时办理毕业证书,后果学生自负。
2.各个年级专业在安排的拍摄时间前10分钟到指定候拍地点等候。
3.拍摄时毕业生不能穿着蓝色、浅蓝色和黄绿色上衣。
4.请各位同学务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拍摄。
5.毕业生须按学号顺序进入拍摄室,以免造成相片与毕业生本人不能对应。个别未按时拍摄的学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补拍。
6、学生相片信息上网后(约7月上旬),毕业生本人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相片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请参阅该网站提供的《操作指南》。
7、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可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府前路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 300米 ,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
三、拍摄费及有关事项
按广东省规定拍摄费每人15元。现场缴费,请各年级各专业负责人收齐后交教务处陈老师,再由教务处汇总后交拍摄组。
各学生队干部要认真组织,协助维持好现场拍摄秩序,各年级专业负责人要登记拍摄名单和统计拍摄人数。
特此通知。
附件1:拍照安排表
2011届毕业生需补拍照片的请速到教务处报名。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