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开始2008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允许其转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读的2006、2007年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截止正式转专业前,所学必修、限选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到2.8。对转入非热门专业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对学业成绩的要求。
(5)从未转过专业。
(6)无拖欠学费。
(二)可转专业的限定标准为: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数差异小于等于5门;对于德智体表现特别优秀,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名且平均绩点3.0以上,经转入学院考核,认定其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具有培养前途者,课程差异数可放宽至小于等于9门。
(三)原则上只允许同年级转专业。
(四)每个人只允许申请转入1个专业。
二、办理程序
(一)确定计划名额。在各学院申报接收名额的基础上,学校确定了2008年转专业计划名额(附件一)。
(二)学生申报。6月13日前,拟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08版)》(附件二)一式二份,并交到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的课程差异通过比照申请转入专业年级的已执行教学计划(附件三)如实填写。
(三)转出学院审核。6月18日前,各学院审核并汇总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情况,将《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08版)》(每人2份)以及《2008年XX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四)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初审。6月24日前,教务处对有关申请材料初审, 并将符合要求的学生申报材料交转入学院。
(五)转入学院考核。7月6日前,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将录取意见、排名、补修课程要求填入学生个人的《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08版)》相关栏目中,并连同《2007年XX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五)一起报教务处。
(六)确定初定名单。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各转入学院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即向全校公示。3日内无异议的学生即被确定为初定转专业者。
(七)补修课程考核。暑假前,转入学院为初定转专业学生审定全部补修课程,并指定暑期补修的3门课程。暑假期间,初定转专业者必须按要求自行补修。新学年开学,由教务处组织相应课程考试,所有课程考试达到及格水平者可以同级转专业,有课程未及格者可以留级转专业或选择不转专业。
(八)正式转专业。在学校下发正式文件一周内,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生证与原专业的学籍卡到转入学院的教学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一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稳定学生专业思想。同时,要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控制转出人数。
(三)初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为转专业的考察内容。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2008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人员计划表
2、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08版)
3、南方医科大学2006、2007年级各专业已执行教学计划(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4、2008年XX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5、2008年XX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王志远,电话:4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