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08届辅修/双学位毕业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参照校教字[2008]322号《关于2008届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初审的通知》,根据《南方医科大学主辅修与双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对二OO八届辅修/双学位毕业生进行相关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内容
辅修/双学位毕业生毕业生资格审查分为学业审查、学费审查和主修专业毕业及学位初审三个部分。其中主修专业毕业及学位初审由学生所在学院完成,辅修/双学位学业审查、学费审查由主办学院负责。主修专业不毕业或无学位者,辅修/双学位审查也不予通过。
二、审查办法
6月13日前,辅修/双学位学生填写《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1),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还要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双学士学位审核表》(附件2),各一式四份,一并上交主办学院。
6月17日前,由主办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各主办学院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对所属双学位毕业生进行学位初审,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2008届毕业生双学位初审汇总表》(附件3)上交教务处。
6月20日,教务处将学位初审通过者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后续工作
1、毕业典礼。辅修/双学位主办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单独召开毕业典礼。学位授予统一参加学校仪式。
2、证书发放。证书分为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2个。辅修证书由主办学院领取并发放,双学位证书在学生所在学院发放。
3、材料档案:
a. 学校学籍档案。7月2日前,主办学院将辅修/双学位学生的学籍表、成绩单、双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每生各2份,学生毕业/学位情况汇总表、成绩汇总表各2份,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b.学生个人档案。7月3-5日,学生所在学院到教务处领取所属辅修/双学位学生的辅修学籍表、成绩单、双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每生各一份,按要求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要求
按照有关标准严格审核,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双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附件3: 南方医科大学2008届毕业生辅修/双学位初审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联系人:王志远 联系电话:4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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