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016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业绩绩效的分配,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本专科教学业绩绩效分配方案(试行)》进行2023-2024学年(2023.9-2024.8)本科教学年业绩绩效数据统计核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绩效组成
本专科教学业绩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教学奖励绩效两部分组成。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院级教学辅助、校级教学辅助,教学奖励包括本科教学项目奖励和本科人才培养评价奖励。
课程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教务系统和相关工作数据进行核算,院级教学辅助工作量由教务处按照课程教学工作量乘以院级教学辅助绩效系数进行核算,校级本科教学辅助工作量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本科教学项目奖励工作量由相关业务负责部门考核、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本科人才培养评价奖励由教务处牵头相关业务负责部门审核。
二、填报时间要求
9月24日前,相关业务部门在教务系统完成填报。
三、审核时间要求
9月24日至10月14日,各业务部门和二级单位核对数据,相关业务如有疑问联系相关处室。9月24日下午15点在教务处会议室进行操作培训,10月14日上午12:00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核。
四、需学院采集数据要求
实习带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发表教学论文,10月14日下午17点前在教务系统提交,教学竞赛、教学论文证书论文上交扫描电子版。
五、二次分配要求
学校绩效工资经费下拨办法不作为单位二次分配的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性。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