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新校内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09]260号),学校拟开展教学奖励业绩津贴核发工作,为确保校内津贴的发放准确无误,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中的工作量分类如实填报教学奖励业绩统计表(见附件),并于 7月8日下午5点前 将统计表电子版(E-mail:jwcduhua@163.com)和纸质版上交至学校教务处,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教学奖励业绩统计表
2、学生创新活动的工作量统计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有关问题的界定:
1.所有教学奖励业绩按年度申报,以2010年度数据为准。
2.各类业绩津贴所涉及的信息数据,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的为准。参与教学奖励业绩津贴分配的人员必须在备案的相关信息数据库成员名单范围内。
3.对于教学课题、教材、教学论文、教学成果等,其日期以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出版或发表以及证书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