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027号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各级管理干部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教师和管理干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学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对优秀教学人员(含:八年制导师、创新创业导师、书院导师、本科生导师)、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招生工作人员、临床实践教学基地人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优秀奖评选标准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指标分配
拟评出教学管理先进单位3个、教学优秀奖150名,其中教学人员120名(其中一等奖20人),管理人员30名(其中一等奖5人)。各单位教学优秀奖的申报指标(见附件2),主要依据各单位2023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2023年底公布的教学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并适当考虑各单位现有人数。
各单位教学人员申报一等奖按照名额推荐(见附件2),申报二、三等奖的原则上按照2:3的比例推荐,没有按照比例推荐又符合申报条件者,将根据各单位推荐顺序调整比例。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2023学年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单位向学校教务处申报。
四、评选办法
12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教学优秀一等奖候选人的推荐及二、三等奖的评审,将盖章后的《2023学年申报教学优秀奖汇总表》(见附件4)及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审定。一等奖候选人需同时上报个人2023学年教学工作经验材料(不少于2000字);申报教学管理先进单位,需同时上报不少于3000字的教学管理经验材料。1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和教学优秀一等奖进行评审。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均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xmgl/)填报有关材料并提交电子版,教师如无账号可由学院新增,原则上账号与教务系统一致。
五、推广示范
学校将组织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开展优秀教师示范课,组织广大中青年教师进行观摩学习,也将通过工作简报、现场观摩等各种形式推广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2.2023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分配
3.2023学年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4.2023学年申报教学优秀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蔡谱、温凊,联系电话:61648605、61648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