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开学以来,广大师生员工恪尽职守,教学秩序总体正常有序,但也连续出现了教师误课的现象,为严肃教学纪律,切实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对近期发生的几起教学事故通报如下:
1.2018年3月6日1-2节,就业指导中心王老师承担2014级预防医学等专业合班上课的《就业指导概论》课程授课,迟到30分钟;
2.2018年4月11日3-4节,就业指导中心刘老师承担2013级临床医学一(1)班上课的《就业指导概论》课程授课,迟到20分钟;
3.2018年4月26日6-7节,就业指导中心刘老师承担2014级中医学等专业合班上课的《就业指导概论》课程授课,迟到17分钟;
4.2018年5月3日1-2节,就业指导中心何老师承担2013级临床医学二(1)班上课的《就业指导概论》课程授课,迟到15分钟;
5.2018年3月28日1-2、3-4、6-7、8-9节,2018年3月29日1-2、3-4、6-7节,外国语学院外教老师承担2016级临床医学院一(1)班等多个教学班的《大学英语四》课程授课,不按规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无故旷课;
6.2018年4月28日6-7、8-9节,外国语学院外教老师承担2017级生物医学工程(4班)等多个教学班的《大学英语二》课程授课,不按规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无故旷课;
7.2018年5月2日1-2、3-4、6-7、8-9节,2018年5月3日1-2、3-4、6-7节,外国语学院外教老师承担2016级临床医学院一(1)班等多个教学班的《大学英语四》课程授课,不按规定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无故旷课。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第六节“教学事故的审定和处理”相关规定,以上误课均属于教学事故,现予以通报。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全员的教学意识,通过课前提醒等多种方式积极预防,努力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