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核对、课表编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生成与核对
(一)生成教学任务。教务处根据各单位确认的2018级教学计划,于9月19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开课通知单)。
(二)核对教学任务。9月19日至9月30日,各学院要组织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秘书、系教研室教学秘书以及相关专业学生代表对教学任务进行核对, 主要核对校区设置是否正确、课程及实践环节是否重复、遗漏,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是否与培养方案相符。同时,也要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工作,协调落实好教学师资、教学场所等。
教学计划如需微调,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只能对尚未开展的教学计划实施微调,不得调整教学计划中已经完成的部分;②如需调整,应在与开课单位沟通、充分尊重课程开设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国标和学校最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微调。
各开课单位如需调整课程信息,必须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于9月29日前填写课程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1),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话:64837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fygyy@smu.edu.cn。
各课程开设系(教研室)要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在修改意见中提出,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转科(电话:648067,648605)联系。
教学进程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的周次安排参照以往的执行情况确定,各系(教研室)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电话:648032)协商调整。
(三)确认教学任务。教学任务核对后,须由教研室(系)主任、学院经办人、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9月30日前提交任务确认书纸质版(附件2)到教务处教学运转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73557561@qq.com(电话:648067)。
二、2018学年春季季学期课表编排安排
(一)10月8日至15日,各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统筹安排师资和教学资源,收集排课要求(10月15日前)。教务处统一编制合班(10月15日至10月25日)。
(二)10月26日至11月2日,全校各单位教学秘书集中编排进度。
(三)11月5日至19日,各单位核对进度,编写授课周历。11月23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录入授课周历,明确课程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组织和成绩录入)、理论或实验授课教师、课程考核方式(是否机考)等重要信息,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授课周历。
(四)11月20日至12月21日,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表编排。
(五)12月24日至1月7日,各单位进行课表校对。
(六)1月中旬,正式发布课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学任务核对、课表编排是教学管理组织的重要过程,是课表编排、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意义重大。各学院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充分加强学院办学主体意识,分管学院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制定专门流程强化监督。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教学计划微调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由实施课程教学的教研室(系)负责。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制定工作日程,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有关教学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统筹安排教学师资,积极鼓励教师通讲课程,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学校将依据课表对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及课程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奖励津贴核发的依据。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学校将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对逾期不能完成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学院教学绩效。
附件1 课程信息调整申请表.doc
附件2 2018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确认书.doc
教务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