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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转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教学任务核对和秋季学期教学课表编排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4-22 18:01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教学运转工作,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现就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梳理、教学任务核对,以及课表编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学年教学任务生成与核对

(一)生成2020级教学计划。教务处根据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培养方案,在教务系统中生成2020级教学计划,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严格执行开课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

(二)加强课程管理。开课单位要根据《南方医科大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40号),将课程平台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供培养单位选择。

(三)核对培养方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照学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专人对各专业所有在校班级(含毕业班)的教学计划进行梳理与核对,培养单位要与开课单位沟通,重点核对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有无差异,如课程名称、性质、学分、学时、开课单位等信息,是否存在课程的错漏、重复,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是否合理,各课程的开课学期是否合适等。

请各培养单位于429日前完成核对任务,各专业培养单位及开课单位如需调整课程计划及课程信息,须经所在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于429前通过OA提出申请。(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647291)

(四)生成教学任务。教务处根据各单位2020年修订确认的人才培养方案,于56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一生成2020-2021学年教学任务(开课通知单)

(五)核对教学任务。57日至512,各学院要组织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秘书、系教研室教学秘书以及相关专业学生代表对教学任务进行核对,主要核对校区设置是否正确、课程及实践环节是否重复、遗漏,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是否与培养方案相符。同时,也要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工作,协调落实好教学师资、教学场所等。

各课程开设系(教研室)要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在修改意见中提出,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转科(联系人:蔡谱、吕双乐,电话:61648605648067)联系。

2020年秋季学期,实验教学细分到每组。承担任务的实验室负责设置每轮分组数量、每组学生人数以及具体分配、带教教师的设置。

教学进程中实习、课程设计等环节的周次安排参照以往的执行情况确定,各系(教研室)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张静,电话:648032)协商调整。

(六)确认教学任务。教学任务核对后,须由教研室(系)主任、学院经办人、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字,512日前提交任务确认书(附件1)纸质版到教务处教学运转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86486810@qq.com 。(联系人:刘绮君,电话648372

三、2020学年秋季学期课表编排安排

(一)513日至20,各单位根据教学任务,统筹安排师资和教学资源,收集排课要求(520日前)。教务处统一编制合班(520日至527)。

(二)528日至64,全校各单位教学秘书集中编排进度。

(三)64日至20,各单位核对进度,编写授课周历。620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录入授课周历,明确课程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组织和成绩录入)、理论或实验授课教师、课程考核方式(是否机考)等重要信息,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授课周历。

(四)621日至711,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表编排。

(五)712日至724,各单位进行课表校对。

(六)8月下旬,正式发布课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人才培养方案梳理、教学任务核对、课表编排是教学管理组织的重要过程,是课表编排、教师工作量计算、教学评价等各个教学管理环节的重要依据,对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意义重大。各部门、院(系)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充分加强学院办学主体意识,分管学院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制定专门流程强化监督。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人才培养方案核对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教学任务核对和安排由实施课程教学的教研室(系)负责。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制定工作日程,保证各项工作及时开展。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有关教学要求进行任务安排,统筹安排教学师资,积极鼓励教师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基本制度,学校将依据课表对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及课程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奖励津贴核发的依据。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因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安排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规定,依次高质量完成各阶段工作。学校将加强教学管理和监督,对逾期不能完成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学院教学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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