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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运转

关于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1234听课制度”要求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8-28 11:14 点击:

教务处〔2020〕019号



各教学单位:

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教学秩序,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进一步规范听课评课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疫情防控第一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应在本学期课程课堂教学第一课上,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课要求,科学、适度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识以及我国疫情防控特点,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教学。

二、实验(实践)课程每室人数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0学年秋季学期每间实验(实践)室安排的学生人数要低于所能容纳的最高人数,均衡分配每室的学生人数,保持合理距离。

三、听课评课

校教字[2019]39号《南方医科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对课堂教学质量,学院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系(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授课教师是直接负责人。坚持“1234听课制度”。以听促讲。每学期,校领导听课不少于1次(每个联系学院不少于1次),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2次,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系(教研室)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

本学期运行教务系统开展随堂评价,学校督导、学院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及同行均可对所听课程进行评价,具体使用指南见附件1。教务处不再认可其他途径提交的听课评价数据。

请各单位切实按《实施办法》要求,积极落实“1234听课制度”,开展开学第一课听课,督促广大教师相互听课学习、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教学保障工作。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微信绑定及评价指南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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