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021号
各教学单位:
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顺利开展,2022学年秋季学期非涉疫地区本专科生于8月26、27日分批返校。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确保教学秩序,加强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听课评课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本专科教学准备
1.8月29日,我校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专科教学任务正式开始,所有课程的教学继续以混合式教学为主开展(具体请参考附件1:混合式教学指南151框架),上好开学第一课。
2.继续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排上要合理安排教室,教室内学生戴口罩上课。实验室一次通过人数和轮次,同学之间保持必要的社交距离。
3.原则上,课程第一次授课必须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组负责人)在教室内开展(因疫情等突发情况有另行要求的除外),必须阐明课程教学大纲(提高线上课程地址或电子版)、主要教学方式、学生学习要求、课程考核要求等事项。
4.全面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课要求。按《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要求,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课程理论教学,学校严格按照教务系统课表授课情况及评价结果核算教学奖励津贴。
5.在校生按照校内疫情防控要求,在教室正常开课。部分学生因疫情不能到校或到校后需要隔离,授课教师将理论课学习要求和在线学习资源及时通过科代表告知。学生到校后或解除隔离后,联系授课教师补修未上的实验课程。
因疫情不能到校或到校后需要隔离学生的开学补考安排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考务科联系。
6.已经在实习单位实习的,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实习;开学后开始实习的,不安排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如有涉疫人员或实习点,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二、落实听课评课制度
1.《南方医科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校教字〔2019〕39号,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坚持1234听课制度。每学期,校领导听课不少于1次(每个联系学院不少于1次),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2次,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系(教研室)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
2.本学期继续开展随堂评价,学校督导、学院督导、教学管理人员及同行均可进行评价,具体使用指南见附件2。
3.请各单位切实按《实施办法》要求,积极落实“1234听课制度”,开展开学第一课听课,督促广大教师相互听课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教学保障工作。
三、其他安排
学校将根据国家、广东省相关教育部门做出的最新疫情要求适时调整教学工作安排。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