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016号
各单位:
接人事处的通知,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进行2022本专科年业绩绩效统计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需统计2021.9-2022.8(2021学年)校本部本专科教学业绩绩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教学业绩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教学奖励绩效两部分组成。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院级教学辅助、校级教学辅助, 教学奖励包括本专科教学项目奖励和本专科人才培养评价奖励。
课程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教务系统和相关工作数据进行核算,院级教学辅助工作量由教务处按照课程教学工作量乘以院级教学辅助绩效系数进行核算,校级本专科教学辅助工作量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本专科教学项目奖励工作量由相关业务负责部门考核、
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本专科人才培养评价奖励由教务处牵头相关业务负责部门审核。
二、10月25日前,相关业务部门按照附件统计本专科教学工作量。10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统计表(见附件1) 通过OA传阅至教务处教学运转科。
三、10月26日至11月1日,由教务处组织各业务部门和二级单位核对数据,相关业务如有疑问联系相关处室。11月1日下午17:00前业务部门将核对确认后统计表(见附件1) 通过OA传阅至教务处教学运转科,请务必按时完成。校级教学辅助工作量需提供OA请示件电子版。
四、11月2日至9日,教务处将统计核对2021学年校本部本专科人才培养评价奖励绩效的核算和公布,请校本部各学院将2021学年统计表按附件格式进行统计,于10月28日17:00前将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扫描版上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转科(行政楼226房),同时上交获奖证书和论文的扫描电子版。
五、11月10日前,教务处将审批完毕的汇总数据通过OA传阅至人事处。
六、为完成学校国库资金预算执行任务,2022年绩效工资必须在年内发放到个人账户,请各单位务必按时完成。
七、相关说明
(一)辅修双学位教学工作量,每学时酬劳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标准学时酬劳的2倍,报人事处备案后根据相关文件从教学机构的辅修留成支出、统筹分配,不在2022年本专科教学业绩绩效中统计。
(二)学校绩效工资经费下拨办法不作为单位二次分配的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充分调动本单位人员积极性。二次分配方案应当经过本单位教代会(或全体人员)讨论通过,党组织研究同意,报人事处备案。
附件:1.业务部门统计表
2.学院数据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