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003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良好的教学环境,学校将开展开学检查工作(校本部和顺德校区),须学校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一、落实责任人
为落实检查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请相关部门指定各校区具体负责人,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开学检查负责人确认表》(见附件1),于2月8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二、开展实施
本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如下:
1.自查阶段(2.7-2.9)。请有关单位依据《南方医科大学开学检查自查清单》(见附件2)于2月7日至9日自主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开学自查清单和自查记录表(见附件3)等文字材料于2月9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做好各单位开学自查工作,填写2022学年春季学期的《南方医科大学开学自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于2月10日前反馈至教务处。
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往年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部:提供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材料。
(2)宣传部:提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材料。
(3)学生处:做好学生返校工作,提供学生返校情况、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少数民族预科生教育管理服务情况、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及测评反馈情况材料。
(4)保卫处:做好校本部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校本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校本部周边综合防控工作,特别是做好校本部公共教学楼消防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处理工作,保障师生出入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提供校本部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校本部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校本部周边综合防控情况材料。
(5)人事处:做好教师返校工作,提供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稳定情况材料。
(6)教务处:做好课程设置和教材保障、实习实训保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供课程设置和教材保障情况、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学籍管理情况材料。
(7)医院管理处:做好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材料。
(8)基建处:做好基建工程施工围蔽期间师生出入指引工作和基建工程影响教学的处理工作。提供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材料。
(9)总务处:做好校本部后勤保障、食品安全管理、校车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特别是公共教学楼各类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供校本部后勤保障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校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材料。
(10)顺德校区管委会:做好顺德校区的后勤保障、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特别是做好顺德校区公共教学楼消防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处理工作,保障师生出入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以及顺德校区公共教学楼各类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提供校顺德校区的后勤保障情况、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和顺德校区新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材料。
(11)研究生院:做好学生返校、课程设置和教材保障、实习实训保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供学生返校情况、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开学学籍管理情况材料。
(12)继续教育学院:做好课程设置和教材保障、实习实训保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供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开学学籍管理情况材料。
(13)国际教育学院:做好学生返校、课程设置和教材保障、实习实训保障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供学生返校情况、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开学学籍管理情况材料。
(14)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做好实验室和教学保障工作、实验室安全防范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实验室保障情况、教学保障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材料。
2.走访学院(2.10)。校领导带队,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医院管理处、基建处、总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设备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于2月10日对各学院开展教学检查走访(建议分组见附件5)。各有关单位2月9日前报送参加人员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2月2日
(联系人:蔡谱、温凊,联系电话:13560258671、1345020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