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校教字[2019]39号《南方医科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每学期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2次,教师听课不少于3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系(教研室)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含听其他学院课程)。听课评价都通过“南医大教学”微信公众号或教务系统上报,相关通知详见http://jxgl.fimmu.com/info/1061/15284.htm。
教务处拟每两周对本学期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公布,截至2020年11月10日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见下表。第3次统计结果将通过OA转发给各单位领导。
请各单位及时请示领导,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广大教师相互听课学习、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