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届学生即将毕业,为做好学生差旅费及自行联系实习学生退费工作,按照财务处要求,我处配合统计、核实相关情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差旅费及自行联系实习学生退费均由学校下拨至各学院的实习相关经费中支出。
2、学生差旅费标准:由财务处根据各实习点位置制定;自行联系实习学生退费标准:70元/人/月,包括实习费及实习住宿费。
3、请各学院在教务处网站下载“2014届毕业生实习差旅费报销统计表”(附件2)、“2014届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学生退费统计表”(附件3)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4、5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表格(一式一份)报送我处。
5、纸质版报表要求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生差旅费及自行联系实习退费都将汇入学生学费收缴银行账号中,要求学生银行账号处于可用状态并核对准确。
附件:1、学生差旅费标准
2、2014届毕业生实习差旅费报销统计表
2、2014届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学生退费统计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