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顺利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杜绝在期末考试中发生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现将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力抓好考风考纪
1、加强对监考老师的培训和选派。各单位要对参加监考工作的全体老师进行培训,学习学校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熟悉考试流程、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考试和监考。各单位要选派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监考任务。
2、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考风考纪教育,增强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对考场纪律的监督和巡查。学校将安排各学院、教学督导团专家、教务处人员对全校考场进行纪律巡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要对本单位学生本学期最后2周的考试进行巡查,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巡考人员请在监考教师手中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学院巡考情况请于2015年1月23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附件2)。学校将安排学生志愿者对考场纪律进行监督和评价。教室管理部门应于考前15分钟打开考场,并对有故障的座位或计算机提前标示;对计算机考试中出现的计算机故障给予技术支持。
二、成绩报送和查询
1、教务处于2015年1月30日前提供答题卡判阅服务,请老师提前在答题卡上填涂好主观题得分。具体请联系王雷老师(电话02061648683)。
2、请各单位在2015年2月6日前提交课程考试成绩。不按时提交成绩的课程,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全校通报。
3、2015年2月13日后,学校将开放全部课程成绩查询,届时学生及家长可通过微信查询个人成绩及学习情况(扫描个人教务系统中右下角的二维码,绑定学号即可)。请各学院提醒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提前准备好开学前补考。
三、补考安排
2015年春季开学补考安排在3月8-9日,请相关课程教师及学生提前做好准备,详细安排将于3月6日前公布。
四、考核材料归档
1、各教学单位及时完成本学期考试管理工作总结,与课程成绩单及分析表(教务系统打印)、学期课程清单(学院汇总,附件3)一起于2015年3月1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
2、2015年3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建档,并完成对试卷、试题的质量的自查工作,教务处将于2015年3月30日前抽查。
考核材料建档方法参见《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和总结工作规范(试行)》,检查标准参见《南方医科大学试卷整理核查表》,具体见教务处网站相关文件:常用下载→教师用表→南方医科大学课程考核相关表格汇总(http://jxgl.fimmu.com/jwc/cyxz/ ShowArticle.asp?ArticleID=7918)。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守考核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要求板书相关内容,考前宣读考场纪律、组织清理考场,避免学生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复习资料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置于座位附近。监考老师避免在考场内出现打瞌睡、看报纸、玩手机等行为。
3、对违纪作弊情况应当场登记《考场情况记录表》,向违纪作弊学生解释认定依据并监督考生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由监考老师写明情况,2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告知学生应于考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向教务处考试中心递交检讨书。监考教师于考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考试中心,特殊情况的可立即联系教务处考试中心。
4、已批阅试卷的分数除统分错误外严禁擅自修改或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
5、本学期网络考试比较多,请各教学单位提醒老师提前熟悉网考流程。提醒考生考前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课程网考号。
附件1: 20-21周考场安排.xls
附件2:相关表格.doc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