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第2次补考申请表下载
注:1、本申请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4-5周内提出;当学期必须有该课程开设。
2、本申请应根据当前学期是否有学分、学时等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再提出。
3、学生须首先在教务系统“网上报名”中提交申请。
4、如果与本学期计划课程有冲突的,应将计划课程申请缓考,首先参加本次申请的随班期末(重修)考试。
5、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所在学院、课程教研室、教务处、学生分别留存。。
*学生在校期间,一门课程最多允许3次考试(1次课程考试,2次补考)。
*考后注意考试成绩的索取或督促教师直接上报考试中心,避免成绩丢失!
*3次考试仍然不及格的,毕业时不授予毕业证,因此请慎重选择好第2次补考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