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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内部教学评估体系基本框架的建构

国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动态 发表于: 2004-05-14 00:00 点击:
    在高校办学自主权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如何切实保证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黑龙江大学近几年来开展校内教学评估工作的实践证明,充分利用评估手段,建立健全校内教学评估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法。经过几年的研究与实践,我们认为,要建立一套系统、科学且行之有效的高校内部教学评估体系,其基本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独立设置的评估机构,这是保证评估工作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制度前提教学评估职能隶属于教务管理部门是目前高校中较普遍的做法。实际上,这是不够科学的。因为:第一,教务部门在管理职能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评估并不是其主要职能,这种做法容易出现“以管代评”。第二,从全面评估的角度看,教务管理工作也是评估的内容之一,这种做法容易出现“自己评自己”。为了克服这种制度上的弊端,我校一改以往教学评价、督导职能隶属于教务处的做法,而是把它分离出来,独立设置了与教务处平行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并明确规定,“它是直接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在进行教学研究与咨询的同时,依靠校督导团、院(系)督导组和学生三级评估系统,独立地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自主评估的常设评估机构。

  把教学评估职能从教务管理部门分离出来,教学评估机构与教务管理部门既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又各司其职、不互相取代的做法,既保证了教学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使教务管理部门在评估的推动下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具有权威的评估队伍,这是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和可信度的组织保证教学评估工作是通过评估人员评价、督导教学过程来实施的。因此,评估队伍的水平和规模至关重要。水平不高,定督导不力;规模过小,必有失全面。为此,我校建立了一支由校督导团和院(系)督导组两级组成的评估队伍,涵盖全校所有学科和专业,职称均在副高职以上,且80%是教授。其职责是:研究制定各种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深入教学全过程,对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校督导团中,学校设立督学制,首度督学由校长聘任,直接受校长委托,以评估中心为依托,全面主持和领导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各项评估工作。经过过严格遴选,首席督学由原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4位督学分分别由原校长、原数学系主任、原俄语系主任和特聘的原佳木斯大学教务处处长担任。校督导团25名成员中,绝大部分是学校聘任的刚刚离退休的资深老教师、老专家和老领导,很多人是省内外知名学者、管理专家和学科带头人。这支评估队伍的特点是:领导教师相结合,以教师为主;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先生为主;专兼职相结合,以专职人员为主;文、理、外专业相结合,专业知识结构完整。学校还专门制定了校督导团成员的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规范,以确保评估队伍质量,在全校树立起教学评估的权威性。

  校督导团和院(系)督导组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整体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评估队伍,并充分发挥其鉴定、诊断、导向、监督和提供决策依据的作用,不仅为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评估过程及其结论的质量和可信度,也使学校长期倡导的“学术治校、专家治校”的办学思想落到了实处。

  三、“三位一体”的评估方案,这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因素在教学硬件既定的条件下,教学质量的高低,既取决于教师教得如何,也取决于教学部门管理得如何,又取决于学生学得如何,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所以,只有把“教”、“管”、“学”看成一个整体,既从严“治教”,也从严“治管”,又从严“治学”,全面评估,全面促改、促建,才能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基于这种认识,我校紧紧抓住教师、管理、学生这三个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分别制定了教师教学质量、院(系)教学工作、学生学习质量三套评估方案,并分轻重缓急予以实施。

  一是“评教”,即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具体做法是:在院(系)督导组和学生评估的基础上,校督导团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每一位教师的基本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作出定量与定性分析,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评出A、B、C即优良、合格、较差三个教学质量等级。“评教”的根本目的是向教学过程要质量,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即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试题评卷等是否达到教学目标要求作出判断,对实现教学目标的程度作出鉴定,对存在的问题作出诊断,从而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二是“评管”,即对院(系)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这项评估是对院(系)的教学工作进行整体性评估。具体做法是:在院(系)自评的基础上,由督学和评估中心组织校督导团对每个院(系)进行复评,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学生评估的意见,以四年为一个滚动周期,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管”的根本目的是向教学管理要质量,以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给各院(系)的教学工作确立一个规范,提高其教学工作的目的性、计划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等级评价全方位地调动各院(系)搞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评学”,即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估。其基本原则是通过专家、教师、家长、社会用人单位以及学生自评等多层次、全方位评估,对本科生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学习与实践状况及其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和评价。“评学”的根本目的是向学生学习要质量,树立良好学风,促进全面素质、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和激励学生努力成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用之人和栋梁之才。

  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这是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开展教学评估是一项深刻的教学改革,涉及到被评估者的切身利益和各方面关系的调整,顾虑、矛盾乃至阻力在所难免。因此,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教学质量监控协调机制,是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的必要条件。为此,我校设立了“教学质量监控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校长担任;副主任3人,分别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首席督学担任;委员由督学、评估中心主任、教务处长、学工部长组成。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协调与教学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教学单位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工作关系;最终确认各种评估的质量等级;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协调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在评估体系中设立协调委员会,是我校顺利开展并不断推进教学评估工作,特别是加大评估后整改和建设力度的重要机制。协调委员会强而有力的协调作用,使评、督、改、建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回路,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评估工作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五、将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者切身利益全面挂钩,这是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教学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措施

  开展教学评估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为此,我校制定了一整套旨在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教学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评估实效保障措施,其基本原则是把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者的切身利益全面挂钩,真正体现“干好干差不一样”。

  在教师教学工作方面:一是把教学质量等级与教学奖金(教分值)直接挂钩,A、B、C三级的分值系数分别为1.2、1.0、0.8,并定期严格按照评估结果在教学质量为A级的教师中评出教学质量优秀奖,学校给予一次性重奖;二是在两年一届的教学质量等级确认中,如教学质量连续两届被评为 C级,视为不合格教师,调离教学岗位,由人事处另行安排工作;三是引进教师和选留毕业生任教,由督学组织专家通过业务考核严格把关,改变以往人事部门直接引进和选留的做法;四是教师晋升职称、教学成果评奖及中青年骨干教师滚动等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即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级就取消资格;五是把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特聘岗位的依据。

  在院(系)教学工作方面:对不能及时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任务的院(系),暂缓评估一年,列入后续评估单位。对列入后续评估单位和未能及时完成院(系)教学工作评估任务的单位,取消其单位及其领导参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并追究院(系)主管领导的责任。

  实践证明,把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者的切身利益全面挂钩,这种前所未有的奖优、罚劣和“把关” 力度,较好地克服了以往教学管理上“重布置轻检查”、教学运行上“重过程轻结果”、收入分配上“重数量轻质量”、评职上“重科研轻教学”、激励约束上“重奖优轻罚劣”、任教把关上“重现有教师轻新进教师”等不良倾向,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管理干部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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