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位置: 网站首页 > 他山之石 > 正文
他山之石

关于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形成的探讨

转发 发表于: 2006-09-22 00:00 点击:

——办学自主权的视角

            

韩清瑞     李泽彧*

             

摘要:新建本科院校处于升格的“过渡”期,其办学特色的形成关系着院校的发展方向。本文从办学自主权的角度,简要论述了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特色,并针对我国在办学自主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描述了办学自主权的含义和内容,研究分析办学自主权的拥有和实施对新建本科院校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性。

关键词:新建本科院校  办学特色  办学自主权  重要性

 

“办学特色是一所大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生命线,是一所大学的优势所在。凡有一定成就的大学无不把培育办学特色作为孜孜以求的目标”。[1]所以,新建本科院校一定要培育自己的办学特色,确保优势。

 

一、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特色

(一)办学特色的概念与构成

    1.办学特色的概念

关于办学特色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办学特色是一所学校,在一个相当长的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独特、优质、稳定的教育风格;[2]有学者认为,办学特色是学校所具有的独特的个性风貌;[3]另有学者认为,所谓办学特色就是要创办文化上有自身特色的学校,这种学校在文化的各个层面——精神、制度、行为及物质设备上,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区别于其他学校的文化特征;[3] 2002年中外大学校长论坛课题组调查报告认为,大学的办学特色是指一所大学在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方式和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优质的办学特征等等。[4]

笔者赞同2004年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办学特色的描述:办学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5]这一描述用简练的语句概括出了办学特色的本质——独特性、稳定性、优质性等。

2.办学特色的构成

关于办学特色的构成,有人认为办学特色主要包括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专业建设、创业教育等几个方面;[6]有人认为办学特色主要包括办学理念、办学方略、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管理机制、校园文化、学科水平、人才素质等;[7]有人认为办学特色主要由办学者办学的指导思想、实现教育目的的行为方法和相关环境因素几个方面构成;[2]有人认为构成大学办学特色的中心要素是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特色、科学研究特色和社会服务特色等。[8]

总结这些学者的看法,笔者认为根据大学的三大职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及实现三大职能所必须具有的环境等,大学办学特色的主要构成因素是:人才素质特色(包括教职工和学生)、培养模式特色、学科专业特色、科学研究特色、管理机制特色、社会服务特色和办学环境特色等几个方面。

(二)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特色

根据新建本科院校自身的特点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区别,可总结出新建本科院校的特点:由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过渡;主要学科由单学科向双学科或多学科过渡;在校生规模呈适度较快扩张态势;科研地位大大提升,当然,仍然以教学为主;属于地方性院校,其发展依赖于地方政治经济等的发展并要承担起为地方政治经济服务的重担。

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必须认清高等专科学校与本科院校的区别及自己目前的“过渡”期,根据办学特色的内容和新建本科院校的自身实际,审时度势,或“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或“大刀阔斧”,培育特色、改革创新。

1.“锦上添花”

1)培养模式特色方面,鉴于现代教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新建本科院校培养人才的实用性比较强,新建本科院校要紧紧抓住时代脉搏,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利用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模式,积极打造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2)学科专业特色方面,这一特色的形成与新建本科院校原来的“某一”专科的历史发展有很大关系,新建本科院校可以利用原来的这一专科优势,培育自己的学科专业特色;(3)管理机制特色方面: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由于处于升格的“过渡期”,具有一套新的管理人员,其管理活力和管理积极性相对更大,因此,如果方法得当再加上充分的积极性,其管理机制特色的形成指日可待;(4)社会服务特色方面,新建本科院校作为与地方建设有着紧密联系的应用型大学,结合本地的经济特点和人文环境等,建设优质的、稳定的社会服务特色,关键在于其发展是否与当地政治经济等的发展和谐,其科研和培养的人才是否能够很好的解决当地政治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等;(5)办学环境特色方面:新建本科院校外部环境特色的形成与当地提供的环境和高校自身是否能够充分利用这些环境有关,内部环境则主要是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新建本科院校的特点,新建本科院校可以充分利用当地政府提供给自己的条件并结合自身实际,实现二者的和谐发展。

2.“雪中送炭”

1)人才素质特色方面,由于新建本科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较弱,所以形成人才素质特色的有利因素相对较少,但是,教职工的素质尤其是学生质量是新建本科院校的生命线。所以,新建本科院校可以从引进高素质的教师入手,把人才素质特色的形成作为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来抓;(2)科学研究特色,因为新建本科院校科研地位相对薄弱,但科研不仅是高校的三大职能之一,而且与教学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相互促进作用,所以,与人才素质特色一样,新建本科院校也要把科研特色的培育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3.“大刀阔斧”

1)从学校的大局出发,对学校的特色进行梳理与盘点,走出对特色认识的误区,剔除似是而非的所谓“特色”,如“把办学成绩当成办学特色”、“把学校共性当成特色”、“把学校定位当成办学特色”、“把特质、特点当成特色”等等。[9]2)对于那些毫无特色、师资紧缺、生源严重不足且入学率和就业率低、缺乏发展前景或后劲以及投入不产出的学科专业,应下决心进行改革甚至废除。否则,“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学校的办学特色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形成中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性

(一)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含义和内容

关于办学自主权的涵义,有学者认为,高校办学自主权具有层次性。最高层次表现为:在整个高等教育管理与政府控制之间的关系上,教育管理所具有的自主权;第二个层次表现为:一所高校的内部管理与政府控制之间的关系上,高等学校所具有的管理自主权;第三个层次表现为:高等学校本身的整体管理与校内学者自我管理关系上,学者们在开展教学与研究活动时所具有的自主权。[10]本文只探讨第二个层次的“高校办学自主权”,即在一所高校的内部管理与政府控制之间的关系上,高等学校所具有的管理自主权。针对新建本科院校的管理体制特点,其办学自主权主要指相对当地政府来说院校的权利。

1.我国提出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序曲”

最早提出给高校放权的是上海的一些教育界元老。1979126,上海复旦大学校长苏步青等教育界元老给《人民日报》写信,明确提出:“教育部门不要只用行政手段管理学校”、 “要给高等学校一点自主权”等呼吁。[11]之后,对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论述和呼吁不绝于耳。

2.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法律规范的启动

在这样的一种呼声之下,19855月,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有权调整专业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和选用教材;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有权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国际的教育和学术交流,等等。对于不同的高等学校,国家可根据情况,赋予其它的权力”。

年之后,19866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对高等学校的管理权限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招生、毕业生分配、经费使用、基建招标、干部任免、教师评聘、专业调整、教学计划规定、教材选用、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等诸多方面给予了高等学校一定程度的办学自主权。[12]

 7年之后,1993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13]

3.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法律规范的“相对成熟”阶段

1995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方面的法律规范进入一个“相对成熟”的阶段。《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生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适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等。

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配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19988月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做了更为详尽的规定: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同时,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国家也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成为国家科学研究基地;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等等。

至此,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有关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至少已经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有法可依并不意味着相关的过去争论不休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都已澄清与解决。[14]因为,高校办学自主权只有落到实处,才具有实际意义。新建本科院校当然也不例外,升格之后,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机制,那么,院校与当地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在新建本科院校的发展过程中只有科学合理,才能促进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发展。

(二)办学自主权对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形成的重要性

对上述各项法律法规中有关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容主要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专业设置权、教学编制与实施权、机构设置与人事权、科研与服务权、国际交流合作权、财产管理和使用权等7个方面。而办学特色的内容则主要包括:人才素质特色(包括教职工和学生)、培养模式特色、学科专业特色、科学研究特色、管理机制特色、社会服务特色和办学环境特色等。通过分析可知,新建本科院校办学自主权中每一个方面的拥有和实施,对其办学特色的形成都有很重要的的作用。

1.招生自主权:招生权力的大小和程度直接影响着新建本科院校的学生素质,如果新建本科院校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能够充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招生自主权,那么,至少在一些专业,例如体育专业、音乐专业等方面招到相对优秀的学生,以利于本校学生特色素质的培养和人才素质特色的形成。

2.学科专业设置权:拥有一定的学科专业设置权,是新建本科院校提高院校学科专业水平、扩大学科专业建设范围的最基本的起点,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只有拥有这个起点,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水平和特点,其学科专业水平特色才能够较快较稳的形成。

3.教学编制与实施权:新建本科院校培养模式特色的形成,不仅依靠教师高水平的素质还要靠学校对教学编制的安排和实施的情况。如果新建本科院校没有教学编制与实施权,人才培养模式特色的形成就无从谈起。

4.机构设置与人事权:新建本科院校是否拥有机构设置权及机构设置的宽度和层级直接影响着其管理的有效性和管理机制特色的形成;而人事权不仅关系着新建本科院校能够引进什么样的教师,影响着新建本科院校人才素质特色的形成,而且还关系着新建本科院校的管理机制是否能够有效运转和管理机制特色的形成。

5.科研与服务权:新建本科院校的科研能力相对比较弱,所以在科研方面更要争取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等激励教职员工甚至学生搞科研,以打造院校的科研特色。服务权方面,由于新建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应用性比较强,要想打造自己的社会服务特色,外部环境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积极主动向政府和社会赢取自己的办学自主权,搞好学生的实习教学和就业训练,为形成自己的社会服务特色和办学环境特色做准备。

6.国际交流合作权:新建本科院校的地方性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其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所以新建本科院校应针对这方面的不足而多加努力。新建本科院校可以主动要求地方政府搭桥为学校提供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并充分利用当地的一些中外合资企业作为桥梁,积极与其他国家进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新建本科院校国际交流合作权的充分拥有和运用,不仅有利于学校师生素质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学校能够充分借鉴国外的一些教学管理经验,以打造自己的办学特色。

7.财产管理和使用权:其内涵是指新建本科院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有自主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外延则包括新建本科院校还要充分利用当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学校的发展需要,积极向社会筹集资金,以促进学校的建设。处于转型期的新建本科院校,资金周转不够灵活对许多学校来说都是重要问题,如果需要,可以努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以向当地银行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以解决资金问题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利于管理机制特色的形成。

 

总之,新建本科院校办学特色的形成与办学自主权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有学者认为:地方性高校管理体制不顺,存在着政府主管部门宏观管理不足、微观管理过死与高校要求取得科学、有效的宏观指导以及扩大办学自主权的矛盾。[15]由此,对于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办学自主权的一些方面处于拥有但实施并不太好的境地,例如:教学编制与实施权、国际交流合作权等,而一些方面则处于本该拥有而实际上却徒有其名的境地,例如:学科专业设置权、机构设置和人事权等。所以,新建本科院校要针对自己办学自主权的实际情况,没有的极力争取,拥有的有效实施,以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发展。

另外,“美国大学学院和系的层次仍拥有一定的自主权,特别是在学术权力方面。至于欧洲各国包括日本的国立大学等,往往是越靠近基层,权力越大。适当扩大学院和系的自主权,是加强基层自主适应能力,激发基层自我寻求发展动力的条件,也是高校形成办学特色的立足点。”[16]换言之,新建本科院校学院和系的自主权的扩大,对于办学特色的形成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泽彧,关于办学特色的一点探讨[J],辽宁教育研究,20041).

[2]林宏伟,办学特色略论[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46).

[3]李名梁、陈士俊,大学办学特色研究述评[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4]2002年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第一小组,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发展战略[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33),17-23页.

[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2004.

[6]池云霞,关于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思考[J],教育论坛,20051).

[7]唐文、季晓辉等,高等学校办学特色探析[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8]李硕豪,大学办学特色研究综述[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9]刘献君,论本科教学评估中的办学特色[J],高等教育研究,20056.

[10]林正范,自主管理和管理效率,《香港高等学校管理》[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11]蔡国春,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历史与比较[J],现代教育科学,20031),5页.

[12] 刘畅,我国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现状研究,北京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3),7页.

[13]《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71-72页.

[14]李泽彧,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研究,厦门大学博士论文(2000),28页.

[15]李培豪、黄家泉等,对中心城市办高等教育的若干思考[J],广州大学学报(综合版),19951).

[16]谢安邦、阎克才,高校的权力结构和权力结构的调整[J],高等教育研究,19982

 



 

地址: 广州市沙太南路1023-106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510515
版权所有: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常用连接:学校首页   |   招生网站   |   教学发展中心   |   本科审核评估   |   旧版教务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