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根据《关于在临床医学专业实施三段式综合考试的通知》(校教字[2008]284号)文件精神及各专业设置情况,现于2017年秋季学期对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实施三段式综合考试,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1.综合考试一:2015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不含卓越班)。
2.综合考试二:2014级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含各方向,如临床病理、妇幼保健、临床心理、输血医学、全科医学等),2012级临床医学(八年制)。
二、考试内容
1.综合考试一:涉及课程为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诊断学等7门课程。
2.综合考试二:涉及课程有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心理学、诊断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内科学、外科学、传染病学、神经精神病学等14门课程。
3.综合考试一、二均分两部分,每部分200道客观试题。
三、相关说明
1.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须按规定参加三段式综合考试。
2.综合考试一和综合考试二的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下的,可在每学期开学补考和毕业前清考中参加考试。
3.试卷应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要求,学校将根据《关于成立临床医学专业三段式考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校教字[2009]828号)组织相关专家对试题进行审核。
4.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最终成绩录入工作。
5.相关学院根据所辖考生分配考场派出监考老师,每考场2名监考。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场一前一后监考。必须组织学生按学号先后顺序就坐。
6.每场考试,每位考生只有唯一考试号(请从教务系统中查询,八年制同学按通用任务号登录),每位考生每部分只能考一次。
7.已开展医学课程整合模块授课的2013级临床医学(八年制)和2015级临床医学(卓越创新班)不参加综合考试一。
四、考场相关规则
1.考试开始10分钟后系统拒绝登陆。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驻留。考试时间结束,全部同学必须准时离场。
2.发现查看手机等电子产品者,擅自离开系统考试界面者,交头接耳者,一律作弊处理,留级且无学位。
3.所有考试无关物品,放在讲台附近。桌面不得有任何物品。
4.出现问题,举手报告老师。
5.届时将启动教室监控系统。
6.其他情况需严格遵守南方医科大学考场纪律要求。
五、考试具体安排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