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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和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6-07-31 18:16 点击:

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临床医学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校教字〔2013〕11号)文件要求,以及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毕业答辩及学位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已于2026年9月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且暂缓授予学位,并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补授学位的学生;

2. 拟于2026年秋季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毕业答辩,并于2026年6月前已申请延期毕业,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二级学科轮转的学生。

二、组织分工

毕业考核、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参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总体安排,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办公室和各培养单位依照《南方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执行。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学生毕业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的申请资格;组织毕业考核,审核答辩专家资格、组织本单位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答辩工作;将本单位学生的学位申请资料报送分委会审议,并将分委会意见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教务处。

三、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日程安排

1.8月27日-8月30日,拟申请2026年秋季学期毕业的学生,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相似性检测申请书(附件3)。各分委会办公室每学期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提供两轮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如因论文改动较大确有进行第三次相似性检测需要者,可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分委会办公室提供第三次相似性检测。各分委会办公室于9月29日前完成论文相似性检测,详见《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安排》(附件4)。注:未按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期答辩!

2.9月2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3.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由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10月10日前,经导师审核修改并认为其相似性检测合格后,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申请(附件5)、盲审论文、摘要电子版(附件6)和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7)。

4.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学位论文评议和双盲评议。盲审具体要求和处理意见详见《2026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安排》(附件8)。如需申请复审,请填写《盲审复审申请表》(附件9)。如因盲审周期问题,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未全部返回,但临近已安排好的学位论文答辩日期,请填写《提前答辩协议》(附件10)。

5.10月18日-11月14日,各培养单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计划的安排,并将答辩学生姓名、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题目、答辩时间、地点等情况至少提前一周统计上报所属分委会办公室,每周统计一次。对不符合答辩条件申请者,学分会不得受理论文答辩。

6.11月20日前,培养单位各学科考核小组完成临床技能及病例答辩等毕业考核工作,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安排为准。

7.11月22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8.11月23-27日,学生向培养单位提交《2026年秋季学期毕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1)、学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附件12)和毕业考核答辩相关表格(附件13),经培养单位所在分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9.12月16日前,各分委会召开学位评定会议。12月16-18日,各分委会办公室公示本分委会学位授予初审结果,并向教务处提交《学位申请审核表》电子版(附件14)及学生毕业、学位初审材料。

10. 12月25日(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审,作出决议。

11. 12月31日前,已获学位学生向学校图书馆递交终版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安排见图书馆网站通知。

12. 2027年1月9日前(暂定),发放毕业、学位证书。

四、毕业考核要求

1.考核方式:可采用床旁综合能力考核、标准化病人考核、多站式考核等多种形式。

2.考核范围:包括病例考核、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辅助诊断报告分析、病例答辩等,具体要求:①病例考核: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病史采集及体格检查,所选病例应涵盖两个及以上三级学科领域内容。②手术或辅助诊疗技术:根据二级学科特点进行相应的操作能力考核,并包含至少1项三级学科轮转要求掌握的临床技能。③辅助诊断报告分析:根据各学科特点,考核生对辅助检查结果的分析应用能力(如心电图、影像学资料、检验结果、骨髓片等)。④病例答辩:主要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考核小组就该病例的发病机制、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依据、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理论知识的运用和临床思维能力,时间30分钟。

3.考核成绩应用:毕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

五、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1.临床强化型要求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论文(含综述、个案报告等);或达到毕业当年科研提升型的要求。

2.科研提升型要求以第1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SCI论著,或SCI影响因子3.0—4.0(含)的论文前2作者;或SCI影响因子4.0—5.0(含)的论文前3作者;SCI影响因子5.0以上的论文前4作者(以上SCI论著均不包括Meta分析、Letter文章)。SCI期刊目录及其影响因子和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查新检索报告为准。

3.学生署名单位原则上必须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导师署名须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

4.凡以中文文章申请12月学位授予者,如不能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可暂用发表在2026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期刊文章清样申请,但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所在分委会换领学位证书。

5.凡以SCI论文申请12月学位授予者,如文章只录用,可暂用录用证明和投稿件打印稿申请,但两者均须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在所在分委会换领学位证书。

六、学位申请

学生达到《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答辩及学位授予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博士专业学位申请基本条件,可向培养单位所在分委会提出授予相应学位申请,经各分委会会议评定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学位补授

1.2026年9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学生,如在2026年9月30日前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于8月31日-9月2日向所在分委会递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会于9月17日前将审议结果及相应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9月24日(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2.2026年9月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缓授学位的学生,如在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于11月23-27日向所在分委会递交补授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委会于12月16日前将审议结果及相应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12月25日(暂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

3.以中文文章申请补授学位者,应在毕业后1年内向学校申请;以SCI论文申请补授学位者,可在毕业后3年内向学校申请。超过时限者,学校不予受理补授学位申请。

4.提交材料包括:

(1)《补授学位申请表》(附件15)纸质版1份(要求有导师中文签名)、《学位授予信息备案表》(附件12)电子版;

(2)已发表的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张蓝底大一寸相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原则上要求由新华社图片社拍摄,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纸质版学位论文4份(含分委会存档1份),学位论文应根据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补充新增实验数据和学术成果等相关内容。

上述材料经各分委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教务处。

八、工作要求

为保障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教务处联系人: 龚老师,020-61648033

各分委会联系人:

一临高老师 020-62787532,Nfyyjwc8@163.com

二临蓝老师 020-61643050,1014876351@qq.com

三临李老师 020-62784065,80024183@qq.com

省医杨老师020-83827812-20960,530512742@qq.com




                                         教务处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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