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06]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财 [2004]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与管理,促进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增强社会服务水平中的作用,我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起草了电工电子、护理、物流管理、煤矿安全4个专业领域的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方案草案,并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推荐性方案。现将此推荐性方案发给你们(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下载),供你们在指导本地区相关实训基地的建设时参考。
推荐性方案是针对相关专业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而制订的,在此基础上,希望你们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实训基地建设的新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建设环境真实、技术领先、配套措施得力、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更好地为相关专业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地区经济建设服务。在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如对推荐性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和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联系人:樊文斌 林宇
电话:010 6609 6232
电子信箱:gaozhi@moe.edu.cn
附件:
一、高等职业教育电工电子类专业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推荐性方案(请下载)
二、 高等职业教育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配置推荐方案(请下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