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强化八年制二级学科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八年制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开展2016级八年制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25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表现、临床能力、科研能力等。
(一)思想表现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学术道德、组织纪律等方面。
(二)临床能力主要考核临床轮转情况及实践技能水平。
(三)科研能力主要考核运用科研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核形式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组织,由3-5名专家通过审阅八年制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自评报告等材料,听取学生汇报等形式,对学生的培养情况进行评议。专家原则上要求由具有临床高级医疗职称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应参加其所指导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但不作为其指导研究生考核小组成员。
四、考核流程
(一)学生自评:学生对思想表现、临床轮转、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填写中期考核表(附件1);
(二)导师评价:导师根据实际培养情况指导学生确定“临床加强型”或“科研提升型”博士学位授予论文发表的标准,并对学生的思想表现、临床能力、科研能力等进行评价;
(三)专家评议: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学生的培养情况进行评议。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合格的研究生,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学习。
六、相关要求
(一)中期考核是八年制二级学科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八年制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八年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二)各培养单位应在考核前制订具体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并于中期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附件1、3)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标准
3.南方医科大学八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