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为做好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12月18日起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同步组织开展校内审修工作,2024年1月5日前学校将择优限额推荐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省级层面评审遴选,1月12日后组织各高校在教育部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网在线填报提交相关材料。
二、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补充如下:
1.除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外,线下、混合、线上、社会实践四类课程原则上从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中推荐。
2.教育部已公布的第一、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中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其他成员不得再次申报(含作为团队成员)。每位老师(含负责人及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课程。
3.推荐课程负责人、课程类型应与省一流课程认定负责人及类型保持高度一致,且课程团队保持稳定。
三、材料提交
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校内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经学校遴选通过后的课程,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3号下午17:00前。
特此补充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