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认识教育的“三大属性”以及大会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教育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方法特征和行动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研究专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铸魂工程、基础教育提质工程、职业教育培优工程、高等教育创新工程、教育改革攻坚工程、教育对外开放工程、“新强师工程”、教育安全守护工程等“八大工程”,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及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教育对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学校共有20个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项目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上报。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6月30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永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填写内容格式要求
一级标题:四号或小四、黑体、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或小四、楷体、加粗。
三级标题:四号或小四、宋体、加粗。
正文内容: 四号或小四、宋体、行距固定值22-25磅(可根据实际调整)。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三、时间安排
(一)6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附件2),将签字的扫描件(PDF版,不需要盖章,为保证清晰度及不影响评审,切勿拍照)提交至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81/xmgl/index.php),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6月6日前,学院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审核,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综合计划科,电子版提交至3451340931@qq.com。
(三)6月7日-6月15日,教务处组织对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立项项目名单,遴选省级推荐项目。
(四)6月16日-6月23日,组织省级推荐项目网上申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加强对课题申报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特别要严把政治关。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先参考2024年版,2025年版待省教育厅后续公布)
3.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61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