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加强整体规划,强化校院两级协同联动,做好项目建设统筹设计;突出改革重点,重点支持紧跟高教改革热点,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注重产出导向,聚焦医学人文与通识教育、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生源质量提升、本研培养衔接、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提升、实验教学体系优化等,支持教师开展相关研究与改革实践;强化项目面向,重点面向学校一线教学改革需求、面向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面向重大教学成果培育。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教学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建设类别
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10个类别。
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审核后再报送学校系统。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围绕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展开,重点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倾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立项。项目建设要综合考虑专业、学院、学校等实际情况,坚持集成化、综合化、系统化思路,所解决的问题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普遍性。项目成果要强化教学改革数据效果循证、研究报告要求,弱化教改论文、教学成果要求。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学校将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立项比例,实践性项目立项占比不低于70%。教学改革项目要有具体的、明确可行的改革建设实施方案,要有在项目实施期内可实现的、与实施方案相关的、可量化的改革目标。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
3.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对职称不作要求。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8月30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截至目前,项目申请人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项目,但可申报校级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教改尚未结题项目不超过2项。除上述限项要求外,本年度教学改革项目对各单位申报名额不限项,经专家组评审后按学校立项限额择优立项资助。
4.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参照附件1。往年已立项校级但未获得省级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亦可申报(请在汇总表中标明立项年度、项目类别),与新增项目一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但不再重复立项为校级项目。
5.本次项目申报同时组织开展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省级推荐项目从校级申报项目中按照限额择优进行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省级项目评审推荐。
6.项目申请书撰写格式要求
一级标题:四号或小四、黑体、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或小四、楷体、加粗。
三级标题:仿宋GB2312、加粗。
正文:仿宋GB2312或仿宋或宋体、行距固定值22-25磅(可根据实际调整)。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二)立项要求
项目起止时间:2025年9月-2027年9月。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以立项建设。
1.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项目在2023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项目在2024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项目负责人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而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6.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的;
7.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24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项目相应类别申报书(附件2),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PDF版,为保证清晰度及不影响评审,切勿拍照)提交至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xmgl/),报所在学院审核。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1648665,邮箱:659597443@qq.com)审核后再报送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
(二)10月24日前,学院在教学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审核,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提交3451340931@qq.com。
学校将参照省教育厅文件及限额要求,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择优推荐省级。
六、注意事项
(一)认真组织。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与教学资源竞争性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对照各类项目建设标准,确定申报类别及具体项目,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办学主体意识,针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研究实践,突出自身特色优势,打造本科教学优质品牌。
附件:1.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64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