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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划

关于推荐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于: 2026-07-16 08:50 点击:


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优化实验教学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附件1),经2026年第3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启动首届本科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委员产生程序

(一)组织授权。由实验教学中心牵头组织学校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遴选与成立工作。

(二)成员推荐。主任委员由分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担任;职务委员人选根据相关职务产生;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推荐学科专业委员人选;副主任委员、特邀委员人选由主任委员提名产生。

(三)批准与聘任。按照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及相关规定,实验教学中心对委员推荐人选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二、候选人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实验教学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较高,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经验丰富;

(三)熟悉国内外实验实训教学改革与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议事协调、研究咨询能力;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委员职责并完成一届任期(每届任期两年)。(五)本人自愿同意参加,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委员在任期内因调离学校,或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存在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学术不端行为,连续3次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或任期内累计缺席会议达到或超过5次,或有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经专家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三、委员构成与推荐名额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4名,委员分为职务委员、学科专业委员、特邀委员三类,总人数为单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人员构成与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匹配,其中,主任委员由分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担任,职务委员7名;学科专业委员26名,覆盖全校各教学单位,多指标单位须推荐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不少于1人;特邀委员6名,含校外专家2名、校内专家4名。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及结构要求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名额和结构要求,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水平高、熟悉人才培养工作、热心实验教学改革的专家推荐出来。

(二)规范组织遴选推荐。各教学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组织教师个人申请、单位遴选、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材料(附件3)。

(三)严格落实结构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推荐学科专业委员候选人,多个指标的单位需推荐45岁(含)以下中青年候选人不少于1人。

(四)各单位确定人员,同步填写推荐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连同推荐材电子版(盖章版)发送到实验教学中心邮箱(2854776621@qq.com)。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5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2.本科实验教学专家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表

 3.各类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4.各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实验教学中心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黎奕斌、戴娇娇  联系电话:18826497928、1326503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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