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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6-09-20 11:09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阶段检查

2024年、2025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须参加阶段检查。

(二)结题验收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验收。

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1(如项目符合检查及验收范围却未在名单内,请及时反馈教务处)。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项目申报材料须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审核后再报送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

二、阶段检查要求

(一)阶段检查方式。阶段检查采用材料审查方式,学校将对各项目提交的建设成效材料进行审核。

(二)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阶段进展检查表(附件2-1)、附件材料(附件2-2,含项目建设任务书、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附件材料须提供封面、目录、项目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佐证材料等(详见附件模版),按照阶段进展检查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次序对应编辑,便于评审时查阅。无佐证材料或提供佐证材料与项目无关者,不予通过。各单位对项目阶段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阶段进展检查汇总表》(附件2-3)。

(三)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20日前各负责人将阶段检查材料PDF电子版(须签字盖章)提交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81/xmgl/2026年10月2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PDF版(须签字盖章)、Excel电子版报送至3451340931@qq.com。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及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结题验收要求

(一)验收方式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按要求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进行结题答辩,汇报时间为10分钟以内(含专家提问时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专家组查阅结题报告、相关建设成效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专家组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对验收项目作出优秀、良好、通过、不予通过四类验收结论。

(二)材料要求

1.材料填报。结合建设标准、项目任务书(申请书)重点阐述已完成的任务或已落实的举措,详细罗列或描述已取得的可量化成效,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1)并提供必要的成果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3-2),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3)。

2.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材料(含项目建设任务书、佐证材料)以PDF方式提交。 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上必要的附件材料(含项目建设任务书、佐证材料如方案、论文、教材等),附件材料(含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于结题验收登记表之后,与结题验收登记表合装成1本,A4纸双面打印,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加盖学院负责人签章,自行到财务处加盖公章)。请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须提供封面、目录、项目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佐证材料等(详见附件模版),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次序对应编辑,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无佐证材料或提供佐证材料与项目无关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30日前,各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材料PDF电子版(须签字盖章)提交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jpc.smu.edu.cn:81/xmgl/2026年11月2日前各单位将汇总表PDF版(须签字盖章)、Excel电子版报送至3451340931@qq.com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结题答辩、提交省教育厅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及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省级质量工程验收结果是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绩效考核重要因素,对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并完成校内结题后可再次申请参加省级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且直接影响学校竞争性资源分配及学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项目验收材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二)本次检查和验收结果将纳入各单位教学绩效评价,作为今后申报推荐各级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督促项目团队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对部分阶段检查和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对有特色、有深化改革必要和建设潜力的项目给予后续支持。

(三)根据往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情况,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要确保上报材料完整无误,包括验收登记表、项目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佐证材料或支撑材料等,应做到细心填报,严格审核把关;(2)确保系统申报电子版材料正常打开和下载,在线开放课程等项目确保课程网址正常打开;(3)注意建设成果与建设目标相对应,《验收登记表》中应明确成果和项目之间存在对应逻辑关系,条理清楚,使评审专家一目了然。

(四)填写内容格式要求

一级标题四号或小四、黑体、加粗。

二级标题:四号或小四、楷体、加粗。

三级标题:四号或小四、宋体、加粗。

正文内容: 四号或小四、宋体、行距固定值22-25磅(可根据实际调整)。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杨老师,联系电话:61648370,邮箱:3451340931@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张老师,联系电话:61648665,邮箱:659597443@qq.com


附件:

1. 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阶段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2-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阶段进展检查表

2-2. 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阶段进展佐证材料

2-3. 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阶段进展检查汇总表

3-1.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佐证材料

3-3.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4.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参考



                                   教务处

                               2026920

(联系人:杨婷婷,联系电话:64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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