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项目建设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 2018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别
(一)专业建设类。主要包括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
(二)课程建设类。主要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慕课、微课群、创新短课群等。
(三)实践教学类。主要包括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
(四)教师教学类。主要包括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五)综合改革类。主要包括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
(六)平台建设类。主要包括协同育人平台、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转化医学教育平台等。
(七)教材建设类。重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建设。
(八)专项人才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等。
其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申报,试点学院建设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应对接行业企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围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建设要综合考虑专业、学院、学校等实际情况,坚持集成化、综合化、系统化思路,所解决的问题应当具有前瞻性和普遍性。
2.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协同育人平台等项目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参照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参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方案(附件1)。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已立项的省级特色(应用型)专业;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已立项的省级重点(品牌)专业。
(二)立项要求
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以立项建设。
1.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近两年未通过校内验收或省级验收,或按照通知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的。
2.项目负责人所主持同类别省级、校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4.项目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填写项目相应类别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9月14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申报材料电子稿(包括汇总表、申报书,标题注明“2018质量工程申报+学院名称”)打包发送至530018078@qq.com;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报送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曹旭,联系电话:647953),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aoxu@smu.edu.cn;试点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黄晨,联系电话:648732),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ara0215@qq.com。
(三)9月26日前,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遴选选并公示2018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特别说明:本次项目申报同时接收往年已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与新增项目一同评审,但不再重复立项为校级项目。后期学校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的建设类别和名额,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省级项目评审推荐。具体安排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组织。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是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评价重要内容,与教学资源竞争性分配直接挂钩。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对照各类项目建设标准,确定申报类别及具体项目,认真组织申报,遴选推荐优秀项目。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办学主体意识,针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面分析、梳理人才培养现状,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与研究实践,突出自身特色优势,打造本科教学优质品牌。
(三)项目申报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电子邮箱: jwjccwxc@163.com。
附件:
1.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项目申报书
3.2018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林锦娜,联系电话:647291)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17日